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决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3号)规定和中共临沧市委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2月1日,临沧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临沧体育运动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于2024年3月18日以《云南省临沧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临审固报〔2024〕1号)的形式反馈审计结果。临沧体育运动中心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对审计报告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逐一进行整改。按照市审计局关于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情况的要求,现将临沧体育运动中心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方面
1.关于“项目办未针对项目工期、质量、安全、资金、资产管理等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4月10日,制定印发《临沧体育运动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并抄送各参建企业。
(二)关于投资控制方面
2.关于“因工程结算多计工程量、定额子目错用、多计税金等导致多计工程价款13048623.95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此项问题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推进整改,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一是对已认定多计并同意核减的8607629.88元,项目办建立风险应对机制,持续与涉及企业跟踪沟通,防范法律诉讼风险发生;二是对尚有争议的多计3381942.59元工程价款,责成涉及企业尽快组织补充新的证据材料,提供合法签证证明资料后依法依规据实结算;三是对当前无法区分的涉及31670.20立方米且多计工程价款1059051.48元的体育场体育馆工程和室外工程回填土工程量问题,组织人员清查核实涉及企业当时回填土土方购买及运输单据、现场施工记录清单、结算清单等原始凭证,组织企业到现场进行施工范围认定和工程施工复盘。目前,项目办持续跟进,继续组织企业商议,尽快达成分量、计量意见,并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对多计工程价款依法进行整改。
3.关于“项目办超付工程价款190313.1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5月10日,临沧新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全额清退项目办超付的工程价款190313.10元。
4.关于“实际完成投资超概算73791280.73元未按规定报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此项问题属持续整改类问题。目前,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市级发改、住建部门正在积极与省级主管部门汇报衔接,请求在实际完成投资超概算问题整改上给予支持和指导,待政策明朗后,将及时组织材料进行报批。
(三)关于审计移送问题方面
5.关于“游泳馆网球馆、体育场体育馆工程违法转包,涉及结算金额23908.33万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根据处理结果及整改时限进行整改。同时,对标问题、举一反三,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6.关于“违规发放公职人员补助及加班费(值班费)1122964.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根据处理结果及整改时限进行整改,涉及个人清退资金由项目办督办收集清退资金统一上缴,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对标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项目廉政建设,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7.关于“资金去向不明70180.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根据处理结果及整改时限进行整改。同时,对标问题、举一反三,严肃财经纪律,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8.关于“违规列支烟、茶、土特产、洗浴中心等65358.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根据处理结果及整改时限进行整改。同时,对标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项目廉政建设,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9.关于“虚开发票用于发放项目办公职人员中秋慰问金9000.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根据处理结果及整改时限进行整改,涉及个人清退资金由项目办督办收集清退资金统一上缴,计划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对标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项目廉政建设,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10.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合同金额1032.12万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根据处理结果及整改时限进行整改。同时,对标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11.关于“场地平整土石方回填工程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违规评标,涉及结算金额43.47万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根据处理结果及整改时限进行整改。同时,对标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管机制,确保项目招标评标公正、公平、公开,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四)关于工程管理方面
12.关于“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与招投标文件规定不一致,导致部分工程增加投资4809486.51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目前,项目办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对项目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对,找出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与招投标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条款,对标问题、举一反三,确保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13.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电脑、复印机等资产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61995.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目前,项目办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标问题、举一反三,确保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14.关于“先施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目前,项目办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标问题、举一反三,确保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依法办理项目建设各项手续,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15.关于“先施工后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目前,项目办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标问题、举一反三,完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提高项目建设安全合规意识,确保在今后工作中,依法办理项目建设手续,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16.关于“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计划2024年6月底完成整改。目前,已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开展规划实测、现状图图斑编绘、规划核实验收报告书编制等规划验收准备工作,待项目规划通过实核验收并取得项目竣工城市规划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规定,及时向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五)关于财务管理方面
17.关于“重复支付忙畔街道征地拆迁补偿资金1200000.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此项问题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正在整改,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目前,项目办继续与忙畔街道办事处、临沧高新区管委会沟通商议,确保在法定范围内和不出现新问题的前提下,达成一致意见后给予清退重复支付的征地拆迁补偿金。
18.关于“经抽查部分差旅费未按规定报销,涉及金额30589.01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原计划2024年5月18日完成整改,截至2024年6月10日暂未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原因:经与项目办报销差旅费28103.67元的8名非项目办人员和所在单位沟通,认为当时是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安排和项目办邀请,带队到省外地区考察借鉴体育场馆建设经验、协助向省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和对接工程技术问题,属项目建设工作范畴,所报销的差旅费不应清退。由于项目办和当事人所在单位各方均未留存当时出差审批文件等支撑证明材料,导致清退工作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项目办持续跟进,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全方位查找当时出差审批和批复文件,继续做好当事人的解释工作,加紧推动整改。
19.关于“无发票支出3860.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责成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补充、更正会计凭证,对标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项目建设财务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0.关于“报销非项目驻地接待费1000.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全面清查核实了解情况,客观公正作出情况说明,对标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项目建设财务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1.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389613.37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审计要求进行会计账目调整,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标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核算流程,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2.关于“预付工程款长期未核销,涉及金额225624058.1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审计要求进行财务调整,加强《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标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核算流程,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3.关于“部分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管理,涉及金额47320.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对项目办购置的电脑、复印机、桌椅等办公用品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调账确认和折旧减值处理。加强《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标问题、举一反三,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实物资产管理。
24.关于“项目完工投入使用7年后仍未编制竣工财务报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通过市场询价比选采购的方式,委托凤庆时代会计师事务所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说明书,2024年5月18日已按期提交经项目办验收的成果报告书。
25.关于“经抽查,票据审批程序不健全支出13261815.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查明未按票据审批程序报销支付设计费、土地款和项目办部分出差人差旅费的原因,对标问题、举一反三,依法补充更正整改。
26.关于“项目办部分发票开票方与实际收款方、合同签约方不一致,涉及金额506229.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查明问题原因,对标问题、举一反三,责成开票方、实际收款方、合同签约方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27.关于“公务接待、公务出差无事前审批程序,接待对象及出差事由不明,涉及金额404890.65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标问题、举一反三,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出差事前审批程序,加大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监管力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公务接待、公务出差事项,明确接待对象和出差事由。
28.关于“发放补助、评审费无签领手续,涉及金额42010.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标问题、举一反三,强化财务会计凭证痕迹档案管理,规范签领手续。
29.关于“违规使用大额现金33391.00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核实查明项目办违规使用大额现金原因,对标问题、举一反三,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控制现金使用限额和范围,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30.关于“未办理资产交付手续”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此项问题属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整改工作正在加紧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与教体、国资等部门商议研究,草拟《关于给予明确临沧体育运动中心资产接收单位和后期管理运营主体的请示》,建议临沧体育运动中心固定资产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资产登记;后期监督管理和使用权、债务化解由教体部门具体负责,以其名义办理不动产权证,落实审计反馈问题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工作;无形资产开发、闲置或商业开发房屋出租等经营,采取合作方式,引入即将注册成立的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场馆运营。目前,请示文件已上报市政府待研究。
(六)关于其他关注事项方面
31.关于“部分工程资料缺失或不完整,对审计完整性、项目审计评价及工程结算真实性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根据要求,持续与招投标代理公司、市招标办和施工企业联系,深入查找、收集、整理项目缺失档案资料,切实做好资料归档、建档工作。
32.关于“由于地勘工作不到位,导致该项目桩基础全部由人工挖孔桩变更为旋挖钻孔灌注桩,结算超合同价12673955.04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全面核实查明该项目建设区原地貌为水淌农田,部分区域地处老河床,沉降泥潭和流沙层多,地质结构复杂,土质较为松软,地下水位高渗透严重,第一次普堪报告不能准确反映项目区地质复杂情况,致原设计桩基础施工工艺不能保证施工人员施工安全。经建设、施工、监理、地勘、设计等五方通过对项目区地质反复勘探核实,决定并将原设计建筑物桩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工艺调整变更为机械旋挖桩施工工艺,导致工程量和投资增加。目前,对标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33.关于“违反规定列支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以后发生的办公费及外聘人员经费232705.59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全面核实查明2016年10月14日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因工程结算、工程档案清理归档、债务清偿等大量内业工作需要,继续返聘和外聘熟悉工程建设的原项目办人员开展工作,持续产生了办公费用和聘用经费。目前,加强《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标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工程财务有关规定,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34.关于“费用报销附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标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项目建设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财务核算,规范项目财务报销流程,按照规定进行财务会计调整处理。
35.关于“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调整用途5000000.00元未拨付至项目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全面核实查明当时财政资金下达情况和未拨付至项目办原因,积极争取和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强化项目建设资金的跟踪督办和管理,全面化解项目债务,保证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六)关于审计建议采纳方面
36.关于“明确整改主体责任”的建议。全面落实项目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加快推动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协调推进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落实,并对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37.关于“对多计的土方回填土工程量划分责任”的建议。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内容准确性和全面性,特别是合同履约的管理,持续督促涉及企业提供施工记录和结算清单等原始凭证、或新的证明材料,尽快分量、计量各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回填土工程单价,据实结算,对多计工程价款依法认定。
38.关于“部分资料无法提供审计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的建议。健全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强化项目建设资料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对项目建设档案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持续与招投标代理公司、施工企业取得联系,全面查找、收集、整理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管理质量和效果。
39.关于“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防止财政资金流失风险”的建议。加大内部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对标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检视资金去向不明、违规发放补助及加班费、虚开发票支付中秋慰问金、出借项目资金等问题根源,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核算管理制度,综合施策、多管齐下,规范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防范财政资金流失风险。加强项目资金筹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工程欠款问题,尽力化解政府与施工企业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0.关于“明确资产管理主体并做好资产移交手续”的建议。加强与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商议,研究制定项目资产移交实施方案及意见措施,做好工程档案归档、建档工作,待市政府批准明确资产管理部门后,尽快移交资产。
二、下步整改措施和计划
项目办将以此次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落实整改与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做好当下改、长久立“下半篇文章”,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在“长”“常”上下功夫,注重发挥审计治本效应,,从制度建设上推动问题解决,更有力的巩固拓展和落实审计整改成果。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任务、强化整改措施,认真自查自纠,防止问题反弹。对涉及阶段性、持续整改的工作,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大整改力度。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项对账销号清零,并按照“项项清楚、项项到位、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标准,做到真改实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梳理,突出重点,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困难事项,加强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
(三)切实建立完善制度。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特别在资金方面,今后将严格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
临沧体育运动中心项目建设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