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函》《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全市被文化和旅游部认定公布的云南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不含已被认定为丧失传承能力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按照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情况;妥善保存相关实物、资料情况;配合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遗调查情况;参与非遗公益性宣传情况;传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参加培训情况6个方面进行实地评估。现将临沧市2023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文化旅游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公示期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
电话:0883-2120242
附件:2023年度临沧市云南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汇总表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