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文化旅游局深入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开展了临沧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遴选工作,经申报项目管理部门和业主单位申请、县(区)文物部门审核、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程序,认为刘御故居(临翔区)、凤翔石窟寺遗址(临翔区)和龙乃汤不拉洞穴遗址(沧源自治县)3项不可移动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拟推荐公布为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现将上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文化旅游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883——2139628。
附件:临沧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