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文旅办发〔2023〕68号)要求,临沧市文化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本次评审共收到全市八县(区)推荐的47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经专家评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40人)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临沧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1日
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反馈至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遗产科,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我局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或其他形式反馈的异议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市文化旅游局将按照程序报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电话:0883-2165500。
特此公告。
附件:临沧市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第七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