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第四季度涉旅典型案件通报

发布日期: 2020-01-15 10:1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肖才生故意损毁文物

  (一)案件情况:沧源佤族自治县翁丁村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3A级景区),翁丁村村民肖才生在尚未得到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19年3月8日组织村民私自将自家住房(文物本体)拆除,并在翁丁村内擅自搭建临时用房

  (二)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判处肖才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四)处罚单位: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五)处罚时间: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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