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审定,现将临沧市文物管理所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临沧市文物管理所1982年批准成立,现隶属于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7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4人,其中:副研究馆员1人,文博馆员5人,文博助理馆员8人。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对辖区内地上地下文物实施保护、管理、维修、调查、研究;对社会流散文物和民族文物实施调查、征集、收藏、研究;负责配合国家和地方各种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区域和影响区域实施地上地下文物调查、抢救性清理等工作;负责配合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实施辖区内文物考古、调查研究工作。30多年来,市文物管理所获得了很多荣誉,先后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表彰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被省文物局表彰为云南省文物工作先进集体等。
二、引进急需专业人员
招聘引进文博人员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三)热爱文物工作,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岗位 名称 | 学历要求 | 急需紧缺 专 业 | 其他要求 | 招聘 计划 | 招聘范围 |
文博 | 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 | 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 | 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近三年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19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 1 | 各大高校 |
文博 | 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 |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建筑学) | 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近三年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19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 1 | 各大高校 |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违法违纪处分虽已撤销但留底档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为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9:00-10:30在云南大学(东陆校区映秋苑201室);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提交资料。2019年的毕业生需提供1学校出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2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但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1学历、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本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应提交如实填写的《云南省临沧市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五)签订协议。
以成绩排名第一的和岗位引进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临沧市文物管理所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协议书》。
(六)体检。以面试成绩和引进岗位数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临沧市文物管理所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临沧市文物管理所在接到考生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人员。待拟聘用人员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并经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与市文物管理所签订为期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工作纪律
(一)参加引进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回收等工作。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党纪政纪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自负。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引进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
(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面试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交工作人员审验。
六、联系方式
单位:临沧市文物管理所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后寨76号
联系电话:133******88(市文物管理所 邱开卫)
监督电话:0883-213186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139****7309(市文化和旅游局 杨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