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1-07 15:29 信息来源: 文化和旅游部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关于“建立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促进优质资源向优质产品转化”任务要求,结合各地旅游资源普查进展情况,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梳理好、挖掘好、开发好优质旅游资源,推出更多有内涵、有特色、有品位的优质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世界旅游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是指在空间上相对独立,富有文化底蕴,具有较强旅游吸引力和较高旅游价值,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或独特性的优质旅游资源。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以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资源普查成果为基础,通过梳理筛选代表中国形象、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资源,系统呈现中国文化之美、自然之美。现就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截至目前,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17)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

二、申报内容

相关省(区、市)在本区域内普查出的五级旅游资源基础上进行梳理整合,充分考虑旅游资源的完整性,按照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推荐指引及示例要求(见附件1),在线填报资源名称、资源描述内容,形成推荐名单纸质版并加盖公章报送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各省(区、市)推荐资源原则上不超过50项。同时,要在线填报资源描述中包含的典型代表普查信息等内容。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审核。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代表着我国最优质的旅游资源。各地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对旅游资源普查成果进行分析,科学进行梳理整合,严格进行筛选把关。

(二)按时申报,确保申报质量。相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通过“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填报(见附件2),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登录名称和密码与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沟通联系获取,填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

(三)夯实基础,加快资源普查。文化和旅游部将根据各地旅游资源普查推进情况,适时开展若干批次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未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省(区、市),在加快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进度的同时,提前做好旅游资源梳理整合等申报基础工作。

四、名录管理

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突出全国统筹、横向比较,择优确定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布。通过多种方式对纳入名录的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广泛进行推介,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在高等级旅游景区、度假区等旅游产品建设中作为重要依据,促进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向高等级旅游产品转化。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资源环境恶化、开发利用违规、资源自然消失等现象的,及时调整出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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