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印发《临沧市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63号)

发布日期: 2022-11-16 11:38 信息来源: 临沧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3号)精神,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为全市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努力实现跨境电商取得实效性突破。支持临沧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跨境搭建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国际物流产业园建设,给予重点项目倾斜。鼓励搭建临沧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平台与交易平台区分并接入省内相关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鼓励社会资本设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基金,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跨境电子商务创新与应用,积极向国家争取沿边地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所需的政策支持。推动边民互市贸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农村电商与跨境电商联动发展。同时,加快培育园区跨境电商企业,早日形成临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应用集群

(二)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支持边境县、临沧边合区建设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培育市场采购贸易主体,多渠道宣传市场采购贸易便利化政策,鼓励更多主体参与试点,鼓励优秀企业和商户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动更多内贸主体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放大对周边产业带动效应。

(三)加快推进海外仓发展。鼓励中小企业采取租赁等方式加强与海外仓企业合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重点布局南亚东南亚公共海外仓。企业投入运营满1年以上的公共海外仓,按仓储面积、服务企业数量等因素给予贴息支持和不超过100万元的仓储设备投入资金支持;企业整体租赁海外仓使用满1年以上,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且年使用操作费超过8万美元的,积极申报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同级财政适当给予补助。支持综合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结构化融资等投融资方式多元化投入海外仓建设。探索保税仓+边境仓+海外仓联动机制。支持国际货运班列公司、跨境寄递服务企业等在国际物流重要节点区域设立海外仓。

(四)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综服企业)为中小微企业进出口提供通关、退税、融资、收汇、信用保险、物流等服务,促进有实力的外贸流通企业向综服企业转型,增加平台企业数量和规模。综合评估服务企业数量、培训人数、实现效益等因素,由同级财政统筹给予综服企业资金支持。落实综服企业代办出库退(免)税政策,优化服务,促进企业健康规范发展。支持综服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进一步落实完善海关双罚机制,在综服企业严格履行合理审查义务,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由综服企业和其客户区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五)推进贸易新业态融合发展。加大与沿海发达省份合作,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经营能力的贸易新主体,利用我市区位和政策优势,对当月实现较大增量和增幅的外贸企业积极争取省级资金给予支持,推动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

(六)创新发展边境贸易。贯彻落实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和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来源地政策,逐步扩大互市贸易规模。大力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新业态,鼓励边民互市产品线上交易,推行电子交易+区块链存证溯源+跨境结算业务模式,拓宽互市产品进销渠道。鼓励三个边境县和临沧边合区管委会利用互市进口资源优势,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探索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充分借助临沧市与昆明市联动创新发展优势,借力昆明自贸区政策优势和专业市场外贸潜能,探索边境地区市场采购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有机融合,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

(七)提升传统外贸数字化水平。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制造业企业、流通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精准快速响应终端市场需求,拓展按需设计、定制生产等新模式。鼓励企业探索建设外贸新业态大数据实验室。加快网络化、智能化、专业化、服务化发展,提升企业质量、技术服务、品牌等核心竞争优势,持续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

(八)推广数字智能技术应用。推动现代信息技术、数字技术、数字工具促进外贸全流程优化提升,整合碎片化订单,降低成本,拓展市场。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帮助企业利用可视化数据开展科学经营。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南博会”“广交会等数字展会,开展线上推介、网络直播、供需对接、在线洽谈和线上成交,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体系。

(九)支持外贸细分服务平台发展壮大。支持外贸领域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鼓励外贸细分服务平台深耕垂直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行业性垂直平台和独立站,运用数字化手段和互联网工具开展海外精准营销和供需配套。探索区块链技术在贸易细分领域中的应用。

(十)创新监管方式。根据外贸新业态发展需要,科学设置观察区过渡期。引入沙盒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业态创新提供安全空间。推动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间数据对接,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完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统计体系。

(十一)落实财税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及省级外经贸内贸资金,加大我市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以基金方式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发展。优化有关税收环境,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适用无纸化方式申报退税。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按照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贸易新主体落地,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化政银企合作,积极推广信易贷等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征信机构、外贸服务平台等加强合作,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提供便利化金融服务。

(十三)便捷贸易支付结算管理。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提供结算服务。允许从事跨境电商的企业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允许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提供有交易额证明材料或电子交易信息的,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有关资金收付服务。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合作,形成推动合力。要切实履职尽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大胆探索实践。

(二)加强专业人才培育。推动建立地方政府、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与电商企业协同合作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与先进发达地区交流,鼓励从国内外引进跨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创新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等跨境电子商务孵化载体建设,深化创业孵化载体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对接合作,实现项目、人才和服务资源的持续输送。

(三)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巨大市场机遇,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突出口岸防疫这个重点,扛牢压实口岸管理责任,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时刻关注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及时调整防控政策,口岸防疫不搞一刀切,避免简单化一开了之一关了之

(四)做好宣传培训推广。开展新兴外贸模式专题培训,强化对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学习和研究。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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