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对接RCEP行动计划》,打造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前沿阵地,更好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积极开拓贸易合作潜力
(一)积极拓展与东盟国家贸易合作。进一步开拓提升东盟市场份额,以首年减税至零的商品和新增减税商品为重点,促进茶叶、核桃、临沧坚果、咖啡、蔬菜、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出口,扩大机电产品、化工产品、运输设备、家电产品、纺织品、金属制品等出口。加快口岸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扩大金属矿砂、天然橡胶等大宗商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等特色产品进口。持续开展对缅电力贸易,不断扩大电力贸易范围和规模。
(二)挖掘与日韩澳贸易潜力。重点关注日韩澳市场新增减税商品,积极推动茶叶、咖啡、坚果、中药材等农产品出口;鼓励企业进口集成电路、存储器、汽车零部件、医疗仪器等高新技术产品和药品、家电等商品。
(三)创新发展边境贸易。积极争取增加边民互市商品种类,加快边民互市贸易进口来源地清单落地实施,发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加快申报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水果、种苗等海关监管场所,完善边民互市点基础设施,建设邻接口岸的加工、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创新发展“互联网+边民互市”,引导企业线上推广、线下交易,鼓励出口周边国家所需的食品、日用百货等商品。
(四)加大贸易主体培育和市场开拓力度。实施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内培外引一批“互联网+边境贸易”龙头企业和互市贸易落地加工试点企业,吸引具有较强国际经营能力和海外市场优势的市场主体落地临沧。加快贸易企业集聚园区、农产品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推动外向型经济主体及业务向开放型平台集中。指导外贸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精准对接RCEP国家市场需求,提升“拓市场、抢订单”能力。
二、推进与RCEP国家开展服务贸易和双向投资合作
(一)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推进运输服务、教育服务、金融保险、商业服务、文化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相关服务等领域对接RCEP规则,重点发展旅游、运输、中医药、教育等服务贸易。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建立面向RCEP国家的综合服务网络。
(二)加大吸引外资力度。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及时清理我市现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RCEP外商投资领域不符的规定。建立针对RCEP国际的招商项目库,积极引进境外“隐形冠军”企业和产业链龙头企业来临投资。加大对日韩在新能源、装备制造、设备、家电制造、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旅游文化、物流、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招商引资力度。
(三)稳步推进对外投资合作。稳步推进与缅甸开展农业产业合作,鼓励替代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甘蔗、橡胶、粮食等原料生产基地和仓储物流加工设施,着力打造替代种植产业升级版。发挥临沧市驻缅甸内比都、腊戍、曼德勒、滚弄商务代表处作用,为服务中缅企业、推动中缅双向经贸交流合作搭建起平台。积极开拓与RCEP国家在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等领域的投资合作。积极承接国家对缅甸的援助项目,主动做好农业发展示范和农合科技推广运用等援助工作。支持法律、会计、税务、投资顾问等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走出去”,提升对外投资合作专业化水平。
(四)积极布局区域产业协作。充分利用RCEP国家之间的产业互补性,围绕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能源、环保等产业链缺失环节,加强与RCEP其他成员国的产业分工协作,逐步完善产业链布局,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沿边地区集聚,与周边国家形成紧密产业协作,打造沿边特色产业经济带。
三、着力打造高水平合作平台
(一)立体推进“通道+平台”建设。以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为切入点,强化通道枢纽与边合区平台间的协同互动;依托现有特色产业集聚区和临沧边合区、临沧工业园区等开放合作平台,加强与RCEP国家在先进制造、绿色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产能合作。围绕RCEP关税减让、投资、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等规则,在货物(邮件快件)通关、贸易统计、原产地证书核查、检验检疫标准、打假维权等方面开展多双边合作。
(二)充分发挥会展平台作用。继续办好中国(临沧)缅甸(腊戍)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利用会展平台,邀请RCEP国家参加商品展示展洽,投资合作等活动,不断拓展合作领域。
四、持续提升便利化水平
(一)提升原产地证书申领便利化水平。稳步推进海关原产地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线上办理。加强对企业原产资格、尽快申请享惠、原产地证明出具及核查等有关标准和操作流程的培训,指导企业用好经核准出口商原产地自主声明、原产地证书智能审单、企业自助打印等便利措施。
(二)加快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加快东盟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建设,采取预裁定、抵达前处理、信息技术运用等高效管理手段,落实易腐货物、快运货物“6小时”通关要求。通过信用政策宣传、配备企业协调员、建立AEO认证企业培育库等措施,引导企业积极申请AEO认证。
(三)提升跨境物流便利化水平。以完善内联外通枢纽功能、全力打造临沧(清水河)陆上边境口岸型和临沧陆港型物流枢纽为重点,全面对接RCEP规则,加强临沧边合区开放型平台物流载体功能建设,加快推进中缅印度洋新通道重点物流项目建设。推动跨境多式联运、跨境甩挂运输、集装化运输、“点对点”直达货运列车、国际全货机航班等发展。支持具备较强跨境物流经营实力和境外资源整合能力的物流信息交易平台运营企业延伸拓展面向RCEP国家的跨境物流信息服务业务。
(四)提升自然人移动便利化水平。加快落实RCEP中涉及移民管理领域的约束性义务清单,研究出台RCEP其他成员国商务访问者、公司内部流动人员、合同服务提供者、安装和服务人员、随行配偶及家属等自然人临时入境的便利化措施,为RCEP其他成员国高层次人才入境及停居留提供便利。
五、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建立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RCEP跨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积极开展RCEP“一国一策”“一品一策”规则研究和探索实践,及时反映RCEP对我市贸易投资领域以及各相关行业的影响与挑战。各县(区)、有关部门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合力推动RCEP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