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02 10:56 信息来源: 中共临沧市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 浏览次数:

按照省委巡视办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定于2024年7月31日至8月31日对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党组(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对临翔区和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被巡察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巡察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情况,深入查找纪委监委机关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部门在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组织工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全面履行职能责任,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加快推进新时代临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调研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巡察期间,设信访接待点:临沧市民主法治园区检察人员培训中心一楼;举报信邮寄地址:南屏西路101号市委巡察办转,邮编:677000;来电、来访时间为08:30—18:00。同时,为便于干部群众直接投放信件及反映情况,在临沧市民主法治园区检察人员培训中心门口以及被巡察单位设立联系信箱;并开通手机二维码网上信箱举报,二维码见下图。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到2024年8月26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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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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