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8万户

发布日期: 2022-04-24 09:25 信息来源: 临沧日报 浏览次数:

  近年来,我市以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全市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发展,市场主体总量取得历史性突破。
  截至2022年3月,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80470户,首次突破18万户大关,同比增长12.5%。全市市场主体一季度净增5769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达80户,完成净增30124户目标的19.15%;现有企业26064户,同比增长11.96%,每千人拥有企业达12户,一季度净增800户,完成净增11681户目标的6.85%;个体工商户150672户,同比增长12.82%,一季度净增4946户,完成净增18443户目标的26.82%;农民专业合作社3734户,同比增长4.36%,一季度净增23户。
  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是保障,市场主体倍增是目标的思路,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契机,从制度层面破解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有关市场领域的制约障碍,推进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精简银行开户程序,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提高登记注册效率;建立市场主体歇业制度,最大程度延长市场主体生命周期;积极推动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以更大力度推动“放管服”改革。
  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落地。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1911”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推进机制。第一个“1”即:出台《市场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发展环境;着力打造便捷高效平等的普惠服务环境;着力打造广阔优良丰厚的产业成长环境。“9”即:制定农业、规模以上工业、建筑业、商贸、服务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文化旅游、个体工商户等9个行业领域专项实施方案,排出任务书、挂出了作战图、列出了时间表。第二个“1”即:形成按月通报、按季专报市场主体培育监测制度。最后一个“1”即:制定《市直牵头单位挂钩联系县(区)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制度(试行)》,市直牵头单位每个季度至少深入挂钩联系县(区)开展一次调研督导工作,找出问题、短板和弱项,提出对应的解决措施和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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