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商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消费提振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商消费函〔2023〕34号)精神,围绕全市批发、零售、餐饮、住宿限额以上主体培育和消费提振,抓实“季季有主题、月月有展会、周周有场景”,结合本地消费特点,以季节性消费热点和重要节假日为重点,集中“商超、汽车、餐饮、电商”为主的限额以上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售活动。1-9月全市商务系统组织开展商品促销售活动249场次,企业投入3253万元,县(区)政府投入483.2万元,拉动消费4.59亿元。
一是用好省级补助资金开展促销。年内争取到各类支持资金610万元,采取补助限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发放消费券,为限上企业搭建促消费活动平台等方式开展促销。
二是认真组织参与省级促消费活动。积极参与“畅购云南 换新消费—数字消费季节活动”,共组织22户家电流通企业参与家电消费券发放活动。
三是积极推动网络销售。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网购节、直播等电商活动,截至9月末,全市网络零售额累计达12.49亿元,同比增长20.5%。
四是利用各种展会开拓市场。积极组织企业“走出去”参加境内外各种展销会,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平台,助力企业找合作、抢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