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20〕9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采取四项措施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确保全市在营192座加油站通过年检。
一是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知全市所有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云南省成品油网上审批监管平台上报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相关材料。
二是年度定期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年检工作要求认真查验相关材料(证照必须查验原件),重点查验企业安全、环保等方面证照和经营设施情况,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查了解。
三是在2020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填报《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和《加油站基本情况表》。
四是结合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在认真组织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的同时,广泛听取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对经营企业的监管意见、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