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3 10:07 信息来源: 临沧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水务局是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64号)执行。

1.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库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家、省和市政府核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县(区)际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紧盯考核指标任务,带动水利投资稳步增长。2022年,全市在库水利项目81件,总投资171.7亿元。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51亿元,同比增幅47.1%,完成省水利厅下达年度目标任务50.37亿元的101.26%,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2021年的5.6%提高到2022年的7.2%,占全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2021年的5.5%提高到2022年的6.4%。全年共争取上级水利资金12.1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8.1亿元,省财政资金1.41亿元,省水投融资2.6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亿元的101.16%。全市列入“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共8类80件,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共14.5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8.04亿元,地方配套6.5亿元。已完成投资14.51亿元,综合完成率99.76%。2022年,全市水利系统实际完成市外到位资金70.47亿元,完成下达目标任务的116.38%,占全市招商引资市外到位资金856.59亿元的8.2%,完成率排全市第3。完成工业到位资金26.9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48.33%。全市水利招商引资入库项目44个,协议资金156.95亿元。

2.强化水利项目支撑,优化水资源配置能力。编制印发《临沧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共规划项目1730件,匡算总投资1078.06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投资332.04亿元。有序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临沧市水安全战略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加快水网基础设施建设,耿马灌区等46件在建重点水源工程及连通工程有序推进,8县(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等16件重点水利工程实现开工,98件项目前期工作压茬推进,其中:大勐统河大型灌区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小黑江大型灌区工程规划报告已取得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同意意见,正在开展可研勘察设计工作;南汀河大型灌区规划报告已通过水规总院复审;云凤灌区工程规划报告已委托水规总院组织完成技术咨询;两岔河水库改扩建、南汀河2件大型水库规划依据报告已完成编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四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四大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紧盯目标强化调度,加快推进临沧市105件“扩、连、调、供”四大工程建设。强化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大力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水利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持续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

3.统筹城乡水利发展,夯实民生水利基础。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开工建设项目134件,完工102件,累计完成投资3.42亿元,改变1.19万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0.15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保障水平,解决3.56万人中度干旱条件下因旱应急送水问题。全面完成沿边行政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任务,规划实施22件工程全部建成通水,完成投资1.61亿元,提升6.87万沿边群众供水保障水平。启动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规划实施项目41件,估算投资34.13亿元,服务人口75.34万人,目前,8县(区)正在抓紧开展项目可研、实施方案、融资方案编制工作,耿马县、凤庆县、永德县与省水投公司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和“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要求。完成农村集中供水维修养护工程457件,完成投资2096万元,服务农村人口68.2万人。积极推进农村水价改革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部收费,农村集中供水水费收取率达到96.4%。永德县永康坝中型灌区通过县级验收,云县幸福勐底、耿马县孟定坝和凤庆县郭大寨水库3个中型灌区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组织申报云县刘家箐水库、镇康县勐捧坝等6个中型灌区项目,耿马勐永灌区列入省级2023年第一批节水改造项目。深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67.55万亩,全市列入云南省大中型灌区名录的24个中型灌区已全部完成水价核算及调整批复并执行现行水价。

4.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推进河湖生态治理。2022年,全市1806名四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7.28万人次、召开河湖长会议1.1万余次,开展河湖长制培训178次4515人。完善《临沧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组织召开市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开列澜沧江流域和怒江流域(临沧段)年度重点关注问题清单、河湖专项整治任务清单、砂石资源整治措施清单、市级暗访发现问题隐患清单、重点断面水质达标提升调度清单,督促县(区)党委政府、市级部门落实属地和行业责任。签订市级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协议7个、县级60个,排查整治销号河湖“四乱”问题93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62个,年度整改任务完成率100%。“河长清河”行动共清理河湖库渠1240条、河道污染物18.45万吨。完成设立市级河湖长的12条河流、12座水库以及8县(区)河湖健康评价,编制完成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4237.53公里管理范围划定任务、1000平方公里以上11条河流岸线保护利用规划,获评省级美丽河湖12个。

5.做好水旱灾害防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狠抓防汛抗旱责任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抗旱减灾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全年累计投入抗旱资金205.62万元、抗旱人数0.47万人,解决2.65万人、0.94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严格落实水库安全度汛,稳妥做好防汛抗旱职能移交过渡期间的各项工作。做好洪涝灾害防御,累计投入抢险资金729.87万元、抢险人数0.34万人,转移人口0.15万人,减少受灾人口2.75万人、减淹耕地0.34万亩,防洪减灾经济效益3983.29万元。抢抓降水时机增加库塘蓄水,完成库塘蓄水4.03亿立方米,完成省级3.6亿立方米蓄水任务的111.99%。着力抓好河道治理工程建设,24件在建及新开工河道治理工程累计到位资金1.6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68亿元,累计完成综合治理河长83.27公里,新建堤防126.18公里。其中:2022年到位中央资金0.52亿元,完成投资0.9亿元,完成综合治理河长32.84公里,新建堤防51.47公里。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责任,强化水库日常运行管护,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2021年下达的25件、2022年下达的13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2022年下达42件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项目和23件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建设。编制完成《临沧市“智慧水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临沧市智慧防汛抗旱调度指挥系统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可研报告审查待批复。

6.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提升水资源水环境治理水平。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云县、镇康县、双江县全面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通过水利部复核。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连续2年省人民政府对临沧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为优秀。全年征收水资源费3142.44万元,完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362.9平方公里,临翔区水务局获评“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扎实开展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进18座未完成清理整改小水电站处置工作。扎实开展小水电生态流量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11座未依照审批的取水许可条件泄放生态流量的电站。对全市143座小水电站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隐患335个,已完成整改。全年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74件,罚款金额162.924万元,结案55件,正在办理19件。办结全省水利系统首宗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获省生态损害赔偿改革办高度认可并在全省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巡视、监督检查涉水问题整改工作,直面督察发现问题,紧扣部门职责,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迅速制定出台整改落实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对反馈的涉水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强力推动相关问题整改销号。截至目前,历次中央、省环保督察、巡视、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涉及市水务局的18项整改事项,已不折不扣全面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7.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及时召开2022年全市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先后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实现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少数廉政责任全覆盖。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制定印发《市水务局党组“清廉机关”建设7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以精准监督助力生态文明和“湖泊革命”等7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涵养清廉家风,筑牢廉洁防线”廉洁家风教育、清廉故事大家讲等活动,有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坚守清正廉洁政治本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问题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压实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体责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始终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切实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督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填报《2022年个人廉政档案登记表》《2022年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并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其中:内设行政科室9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科、资产财务科、水资源科(政策法规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运行管理科(监督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水土保持科(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机关党委;事业科室6个,包括: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办公室、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市澜沧江临沧片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管理局、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临沧市水务局本级。

2.临沧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3.临沧市康家坝水库管理局。

4.临沧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临沧市水务局本级。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临沧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3.其他事业单位:临沧市康家坝水库管理局、临沧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8人(无离休人员,退休11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年度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年度单位没有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单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水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3670671.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78601.26元,占总收入的68.9%;事业收入12851591.64元(无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23.95%;其他收入3840478.27元,占总收入的7.16%。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213509.11元,下降22.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38657.67元,增长8.63%;事业收入减少7143686.49元,下降35.73%;其他收入减少11008480.29元,下降74.14%。主要原因:一是因本年人员变动及拨入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美丽河湖建设省级奖补专项资金、中央水利发展专项经费、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市级配套专项资金,故资金量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受市场影响,水利建设投资项目资金到位率低,所以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三是因2021年收到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拨入大勐统河灌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本年未收到相关拨款,故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水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7488525.19元。其中:基本支出40089102.35元,占总支出的69.73%;项目支出17399422.84元,占总支出的30.27%;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16377.04元,增长8.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54506.21元,增长4.3%;项目支出增加2861870.83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工作需要调入人员增加,所以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跟上年相比增加;本年水利项目规模扩大,因此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089102.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4506.21元,同比增长4.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097752.3元,占基本支出的82.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91350.05元,占基本支出的17.44%。年人均基本支出104800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99422.84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861870.83元,同比增长19.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水利项目规模扩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防汛经费列支644776.32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购置及管护、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及网络设备运行维护、防汛视频监控及水情报汛、水毁修复等。

2.抗旱经费列支443328元,主要用于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经费。

3.水利工程建设5719271.39元,主要用于临沧市水务局水文化展示室建设、南汀河和西河临沧主城区段美丽河流建设补短板、大勐统河灌区勘察设计等相关支出。

4.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经费列支879592.85元,主要用于规划编制临沧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一河(库)一策”修编、河湖水质监测及资料修编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支出。

5.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工作经费列支2250287.81元,主要用于水利宣传、制定规程规范、精神文明建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6.水土保持经费列支216201.16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等技术评审等相关支出。

7.农村人畜饮水经费列支150607.31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等工作。

8.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经费列支450000元,主要用于节水宣传、临沧市在线计量设施建设。

9.其他水利经费列支3858300元,主要用于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市级配套。

10.其他自然灾害防治经费列支965316元,主要用于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相关工作。

11.其他支出1821742元。主要用于开展大勐统河灌区项目前期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78601.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32%。与上年相比增加2875898.78元,增长8.4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自然灾害防治项目及大勐统河灌区项目规模扩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389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4%。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659769.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3.农林水(类)支出27775802.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源工程建设、水利宣传、河湖治理工程等水利事业发展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3875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65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及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元,支出决算为173796.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47%。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故无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5059.9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73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737元(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元,支出决算为173796.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47%。其中: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无购置车辆事项,故无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5059.96元,年初预算数为7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737元,年初预算数为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3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深入到各个水库等项目建设现场开展调研工作次数较上年增多,从而产生了较多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二是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增多;三是公务接待受物价上涨影响,费用有所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631.56元,增长9.19%。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5059.96元,比上年同期113231.4元增加31828.56元,增长2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737元,比上年同期45934元减少17197元,下降37.4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开展水利项目现场调研工作次数增多,公车使用频率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二是年内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制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

2.未发生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水利业务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99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临沧市水务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等。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4904.09元,比上年增加50804.65元,比上年增长5.8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其中:1.行政单位:临沧市水务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5259.84元,比上年增加19788.24元,比上年增长2.4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临沧市水利工程管理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644.25元,比上年增加31016.41元,比上年增长45.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调入人员5人,故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40243088.85元,其中,流动资产36176348.81元,固定资产16889250.74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272660.61元,其他资产286904828.69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70761.79元,同比减少2.71%。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21971.33元,同比减少4.79%,主要原因是云南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拨入大勐统河灌区项目经费,本年度该项目规模扩大,资金支付金额大,故流动资产减少;固定资产减少788426.25元,同比减少0.04%,主要原因一是因业务需要购置新资产账面原值344055元,二是处置报废资产,账面原值377094.5元;三是每月正常计提折旧;无形资产减少11619.21元,同比减少0.04%,主要原因是每月正常提取无形资产摊销;在建工程减少6625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调账将在建工程662500元调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公共基础设施减少6186245元,同比减少2.1%,主要原因是计提折旧,未发生处置房屋建筑物事项;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980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17294.5元,未发生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房屋3652.15平方米,账面原值7760106.1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53076.28元。临沧市水务局2022年度实现资产收益合计353076.28元,按要求完税后上缴国库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益353076.28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15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3151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80000元;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1151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临沧市水务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1439984.05元,共11个项目,覆盖率为100%。本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3201111

附件【临沧市水务局部门2022年决算公开表20230912102805734.xls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