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水务局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6-15 23:21 信息来源: 临沧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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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水务局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水务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水务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临沧市水务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县(区)际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机构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4个,分别是临沧市水务局机关、临沧市水利电力工程管理站、临沧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临沧市康家坝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做好2020年水利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攻坚奋进破难题,提速升级谋发展,强基固本守底线,改革创新增活力,全面从严治党树新风,切实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临沧水利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全力推动水利工程补短板再掀新高潮、水利行业强监管再上新台阶,为保持临沧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一)抓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实农村饮水安全政治责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重点,全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持续深化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抓好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确保202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取率达95%以上;稳步提升农村饮用水水质,确保2020年底水质合格率达70%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1%,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确保水利有效灌溉保障率不低于55%,助推支撑高原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督促各县(区)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地方人民政府“三个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三项制度”,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各县(区)完成“十三五”期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及“十四五”农村饮水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启动耿马县孟定、凤庆县郭大寨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扎实抓好沿边小康村建设,加快推进镇康、耿马、沧源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河道治理、水系连通等一批水利工程建设,切实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认真履行行业部门责任,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实际需求,全力助推永德县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扎实做好8县(区)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抓实定点扶贫,认真做好脱贫攻坚挂钩点临翔区邦东乡璋珍村、蚂蚁堆乡一水村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博尚镇幕布村挂钩联系工作。

  (二)抓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坚持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考核指标化,狠抓市政府重点督查指标和省水利厅考核目标任务落实。主动促进各县(区)做好2020年部门实施水利项目的投资管理,确保2020年完成全市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5亿元,其中: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4.46亿元。紧紧围绕实现水利部、省水利厅下达的中央投资计划目标任务,力争100%完成的标准推动中央投资计划执行。积极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支持,力争全市完成2.31亿元。

  (三)抓“四个一批”重点水利项目。一是优先开工建设一批。进一步抓实抓好“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收尾工作,压紧压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年内开工耿马灌区工程,开工凤庆大摆田、永德马鞍桥2件中型水库,临翔区曼豪箐、弯子、大营铺、永德县考腊、镇康县田头寨、双江县席草塘6件重点小(一)型水库工程和永德县忙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及镇康县中山河水库至南伞至河外连通工程、澜沧江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临翔区平村乡镇供水工程;开工建设永德县南捧河赛米坝段治理工程等9件河道治理工程。二是抓紧推进实施一批。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研究落实进度赶超措施,加快推进48件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其中:中小型水库工程30件、水系连通工程3件、引调水工程2件、河道治理工程13件。三是实现竣工验收一批。竣工验收镇康县茶家寨、耿马县黑龙潭水库,以及小黑江勐省坝段治理工程(耿马县)等4件河道治理工程。四是前期储备一批。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强化质量、有序建设,着力推进前期论证和要件办理,抓好列入全市2020年重点储备的8件中型水库、15件重点小(一)型水库、1件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3件水系连通工程、3件澜沧江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13件河道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条件成熟一件及时开工建设一件。扎实推进“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抓好水利重大项目前期储备,以及“十三五”与“十四五”的衔接工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奠定坚实基础。

  (四)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力抓好抗旱保民生工作,做好冬春供需水平衡和旱情监测防控,科学编制用水计划,密切监视水雨情、掌控旱情,做好抗旱服务和物资准备。提前部署迎汛度汛工作,提早落实预案方案,切实抓好汛前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统筹做好江河洪水、山洪泥石流灾害防御,确保中小河流和一般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加快完善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报送水旱灾情险情信息。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及时会商研判,科学判断灾情发展趋势,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切实抓好洪涝、泥石流等灾后损毁工程的恢复重建。落实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城乡接合部等薄弱环节的防汛责任,加大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统筹推进防汛抗旱减灾各项工作,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干旱灾害损失。年末库塘蓄水达到3.8亿立方米。全面完成35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全力加快推进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PPP项目,完成投资3.5亿元以上。

  (五)抓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继续修订完善全市河湖“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加强河湖水质监测体系建设,健全水质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对接国家、省级平台。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源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不断提升河湖基本面貌,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分步、分批次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有序组织推进2条河流、4个水库(含集中式供水水源地)的美丽河湖建设。制定各级河(湖)长巡查工作方案,推动各级河(湖)长深入实地开展巡查调研工作。严格落实市、县两级督察机制,开展各级河(湖)长述职工作,推动全市四级河长湖长全面履职尽责。进一步抓好河湖管理监管,确保河湖“清四乱”等问题整改到位。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六)抓水利投融资和重点领域改革。强化资金保障,在继续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资金支持同时,分级分类做好全市水利建设资金筹措工作;着力推动全市申报的第三批重点水利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落地见效,并做好后续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工作;着力筹集市、县(区)水利资金,推动市、县(区)按照中型水库工程先期落实1000万元以上、小(一)型水库落实500万元以上的基本标准积极筹集启动建设资金,促进项目新开工。加强水利投资计划执行监管,进一步提高投资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强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做好已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动态监管模式,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及其检测活动、水利工程市场主体行为及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展,不断优化水利市场营商环境。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工作,继续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水利政策,加大水利资产确权进度,盘活全市水利资产,进一步提高市水投公司融资能力。逐步扩大和巩固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范围,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协调推进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改革攻坚,有序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管养分离,努力做到改有所成,改有所进。

  (七)抓水生态文明建设。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监管,深化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力推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分批分期启动实施临沧主城区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引领推进其余7县主城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动耿马县允楞、云县淘金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以及临翔区小流域以奖代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90平方公里以上。完成水资源费征收950万元以上。加快推进《澜沧江流域(临沧段)保护发展规划》、《临沧市澜沧江、怒江水系保护修复行动方案》实施。继续抓好美丽水库建设试点工作。统筹推进临沧市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水利项目,认真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中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万元GDP 用水量,以及社会发展指标中的农村地区自来水普及率等建设创新示范区考核指标任务。扎实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统筹推进生态泄放措施改造、完善审批手续、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安装等工作,确保年底完成市级验收,并报省级备案。

  (八)抓依法治水管水。加强水利行业监管能力建设,理顺强监管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提升监督手段、注重监督实效,全力推动强监管向水利基层延伸。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辖区内水利工程安全综合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水利工程质量隐患排查,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认真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全面落实小型水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抓好小型水库监测预报预警通信、调度运用方案、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切实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力争实现对辖区内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继续推进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化建设,着力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推进水行政综合执法和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实施“互联网+水利”。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全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

  (九)抓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惩治水利领域各类腐败问题,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水利大规模建设的情况下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日常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用好的作风保障工作取得实效。始终践行初心和使命永远在路上,持续巩固好、深化好、运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成果,坚持真心务实态度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落实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创新水利新闻宣传方式,加强水情教育和舆论引导,坚决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水文化建设和行业精神文明创建。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快推进《临沧市水利志》编纂工作。统筹抓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水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青妇、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水利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0人,其中:行政编制 41人,事业编制139人。在职实有15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5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6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6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07.231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07.231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6.2466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调出我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规模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707.2313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07.23137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07.231372万元(本级财力2707.23137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6.2466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调出我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规模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707.2313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707.231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2.2313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2466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调出我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规模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0059272万元。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87.000072万元、20808抚恤支出2.0592万元。其中: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50.1341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07.3675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498336万元;死亡抚恤支出2.0592万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147.618792万元。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70.869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3.340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77803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631万元。

  3.213农林水支出1973.429556万元。主要用于21303水利支出。其中:2130301行政运行 1148.4295563万元;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00万元;3230305水利工程建设305万元;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90万元;2130312水质监测100万元;2130314防汛40万元;2130315抗旱40万元;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150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97.123752万元。主要用于22102住房改革支出。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882.232372万元,项目支出82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449.967089万元(基本支出1449.9670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377.0442万元(基本支出377.04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293.8344万元(基本支出293.83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73.8504万元(基本支出73.85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300.456万元(基本支出300.4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498336万元(基本支出129.4983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4.20976万元(基本支出84.209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778032万元(基本支出54.7780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172209万元(基本支出39.1722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97.123752万元(基本支出97.1237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1.627347万元(基本支出82.427347万元,项目支出219.2万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37.649万元(基本支出27.449万元,项目支出10.2万元)。

  印刷费13.75万元(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

  咨询费8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水费3.1万元(基本支出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1.9万元(基本支出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4.7万元(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

  差旅费50.825万元(基本支出2.825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

  会议费1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培训费12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公务接待费3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委托业务费6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工会经费7.540884万元(基本支出7.5408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5.837463万元(基本支出5.8374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6.4万元(基本支出26.4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25万元(基本支出0.925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9.836936万元(基本支出349.8369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

  退休费347.777736万元(基本支出347.7777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2.0592万元(基本支出2.05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605.8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5.8万元)。主要用于:

  办公设备购置24.5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5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10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大型修缮1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6.3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3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455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1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采购预算资金18.46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9.8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没有发生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1.3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169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我部门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接待标准、接待次数等,努力降低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8.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预算项目经费825万元,共7个功能科目分类项目。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00万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完善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政策制定,加强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二)3230305水利工程建设305万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全市重点水源工程市级配套,续建中型水库和小一型水库的大坝、溢洪道、渠道、输水隧洞及附属工程建设,续建水系连通工程和引调水工程的渠道平台开挖、管槽开挖等工程项目,保证按质完成,指标值100%;按量完成评估,最大限度地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

  (三)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90万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建立健全河(湖)长制责任体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督察督办,完善基础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加强河湖突出问题整治,维护河湖水生态环境,保障群众利益。其中: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及运行维护、 “一河(湖)一策”编制,“一河(湖)一档”编制完成率100%,开展河(湖)长制培训工作,河(湖)长制宣传4次,河(湖)长制相关会议,河(湖)长制义务监督工作。

  (四)2130312水质监测100万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2018年7月9日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临规发〔2018〕69号文件批复,用于研究和编制《临沧主城区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报告》,以临沧主城区为范围,以南汀河为轴心,通过引水入城、过滤沉淀等综合措施,以水为主打造“一环、二湖、三片、四布、五湿、六带、七域、八景”的水生态环境布局,把临沧主城区建设成“秀水之城、森林之城、海绵之城”的美丽宜居城市。

  (五)2130314防汛40万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完善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加强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提高防汛组织能力。

  (六)2130315抗旱40万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加强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强化抗旱物资购置管护,完善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

  (七)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150万元。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重点解决贫困村、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受益人口15万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临沧市水务部门运行经费241.627347万元,比去年减少33.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调出我单位,经费减少。二是用于日常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临沧市水务部门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临沧市水务局关于2020年全市工作目标要点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水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政策制定,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    5.项目实施内容:政策制定,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

  6.资金安排情况: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根据预算执行,完成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

  全市重点水源工程市级配套

  1.项目名称:全市重点水源工程市级配套

  2.立项依据:云水规计〔2019〕55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 2019年度水资源质量监测工作的意见云水资源〔2019〕6 号、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的通知云水规计〔2018〕12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水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续建中型水库和小一型水库的大坝、溢洪道、渠道、输水隧洞及附属工程建设,续建水系连通工程和引调水工程的渠道平台开挖、管槽开挖等工程项目,解决人畜饮水、农田灌溉问题,促进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发展。

  5.项目实施内容:续建中型水库和小一型水库的大坝、溢洪道、渠道、输水隧洞及附属工程建设,续建水系连通工程和引调水工程的渠道平台开挖、管槽开挖等工程项目,解决人畜饮水、农田灌溉问题,促进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发展。

  6.资金安排情况:安排专项资金305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根据市级配套安排全市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8.项目实施成效:健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

  河(湖)长制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河(湖)长制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临办发〔2017〕61号、临河组发〔2018〕2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水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建立健全河(湖)长制责任体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督察督办,完善基础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加强河湖突出问题整治,维护河湖水生态环境,保障群众利益。

  5.项目实施内容: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及运行维护,“一河(湖)一策”编制,“一河(湖)一档”编制,河(湖)长制公示牌更新维护,河(湖)长制培训工作,河(湖)长制宣传工作,河(湖)长制相关会议,河(湖)长制义务监督工作。    6.资金安排情况:安排专项资金9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河(湖)长制责任体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督察督办,完善基础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加强河湖突出问题整治,维护河湖水生态环境,保障群众利益。      8.项目实施成效:完成了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划定任务,深入推进河长示范段创建工作,河湖基本面貌持续改善。

  临沧主城区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经费

  1.项目名称:临沧主城区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经费

  2.立项依据: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关于对临沧市主城区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报告的批复(临规发〔2018〕69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水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项目规划尊重临沧主城区已有的格局和规划,针对临沧水资源、水景观、水源工程、城区配水工程、主城区污染管网覆盖、城市绿化等现状问题,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森林城市建设规划、雨污分流管网规划、城市水生态景观规划。

  5.项目实施内容:以临沧主城区为范围,以南汀河为轴心,通过引水入城、过滤沉淀等综合措施,以水为主打造“一环、二湖、三片、四布、五湿、六带、七域、八景”的水生态环境布局,把临沧主城区建设成“秀水之城、森林之城、海绵之城”的美丽宜居城市。

  6.资金安排情况: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以临沧主城区为范围,以南汀河为轴心,通过引水入城、过滤沉淀等综合措施,以水为主打造“一环、二湖、三片、四布、五湿、六带、七域、八景”的水生态环境布局,把临沧主城区建设成“秀水之城、森林之城、海绵之城”的美丽宜居城市。

  8.项目实施成效:把临沧主城区建设成“秀水之城、森林之城、海绵之城”的美丽宜居城市。

  防汛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防汛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解除全省抗旱应急响应的通知临防汛指〔2019〕10号、临沧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培训的通知临水办字〔2019〕169号、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重特大干旱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临防汛指〔2019〕8号、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目标。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水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完善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加强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提高防汛组织能力。

  5.项目实施内容:完善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加强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提高防汛组织能力。

  6.资金安排情况:安排专项资金4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根据预算安排开展防汛工作,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项目实施成效:提高应急救灾和防灾减灾能力,全力减轻水旱灾害风险,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抗旱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抗旱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解除全省抗旱应急响应的通知临防汛指〔2019〕10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水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加强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强化抗旱物资购置管护,完善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

  5.项目实施内容:加强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强化抗旱物资购置管护,完善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

  6.资金安排情况:安排专项资金4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根据预算安排开展防汛工作,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项目实施成效:保障水资源充沛,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打造人水和谐的美丽临沧。

  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资金

  1.项目名称: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资金

  2.立项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和省级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9〕265号)

  3.项目实施单位:八县(区)水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重点解决贫困村、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5.项目实施内容: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重点解决贫困村、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6.资金安排情况:安排专项资金15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根据预算安排市对下转移支付个县区,开展巩固提升农村人畜饮水工程。

  8.项目实施成效:有效解决贫困村、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3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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