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10 15:58 信息来源: 临沧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3201000

临沧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水务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全国、全省水利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统一管理水资源,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主管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水土保持,水利行业的小水电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参与协调配合各级水利资金的监督检查。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水利有效投资稳增长。2018年,全市累计争取中央水利投资计划7.16亿元,涉及的9类76件项目全部开工建设,中央水利投资综合完成率达99.36%,投资计划执行总体好于预期目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全面完成,全市共完成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24.36亿元,完成市政府考核任务24亿元的101.5%。实现全市水电行业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91亿元,完成市政府考核任务90.37亿元的100.7%。

2.水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耿马灌区工程可研报告取得水利部水规总院审查意见,骨干配套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临翔区弯子、云县佛应山水库和双江县韭菜坝至四排山连通工程等一批重点水网项目启动实施,全年新开工建设重点水利项目15件。

3.开创民生水利工作新局面。以农村饮水保障为兜底的水利行业扶贫和定点帮扶扎实推进,水利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全市共完成31.4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建成山区“五小水利”工程1.97万件,全市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3万亩,有效灌溉保障率提高到52%。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9件,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35件。全市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04万千瓦。全市在建的11件河道治理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67亿元,累计完成河道治理50.5公里,实现5件项目竣工验收,抗洪排涝能力显著提高,改善了水生态环境。

4.防汛抗旱减灾取得新成效。全市累计投入抗旱1万多人次,投入抗旱资金125.5万元,临时解决5.6万人、0.6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全市共投入抢险资金605.74万元,投入防汛抢险1.48万人次,减少受灾8577人、转移563人,减淹耕地0.6万亩、避免粮食减收1528.768吨,实现减灾经济效益4747.9万元,保障了全市重点河道、城镇等重要设施防洪安全,确保了水库、水电站等水利设施安全度汛。

5.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扎实有效。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初步形成,2018年颁布实施《临沧市全面推行湖(库)长制实施方案》,全市2440名河(湖)长上岗履职,实现了河长、湖长“有名”。技术支撑体系健全完善,全市已建立起河湖分级分类名录,市级“一河(湖)一策”方案印发实施;市级水质目标体系及水质水量监测评价体系已建立、市级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基本建设完成;各县(区)各项基础技术支撑工作扎实推进。巡河监督形成常态,颁布实施《2018年临沧市市级河(湖)长巡查工作方案》,2018年以来各级河(湖)长共巡查41659人次。河湖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水污染防治、砂石资源专项整治、河湖“清四乱”等13项整治行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社会监督全面落实,宣传引导工作不断加强,将河湖保护管理教育纳入中小学环境道德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重要内容;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邀请水利部和省水利厅专家到我市开展河长制湖长制专题培训。

6.水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度实施,省级下达的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水资源消耗双控、全民节水、水污染防治等工作举措落实有力,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批准实施《临沧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突出涉水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落实项目生态环保措施,依法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50个入河排污口整改任务,分别对37个重要水功能区和33个重要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实现了对省、市两级考核水功能区的全覆盖监测。2018年全市共征收水资源费1150万元。开展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90平方公里。

7.水利投融资改革持续深化。启动实施农田水利改革试点推广项目9件,累计完成投资1.79亿元。完成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22.62万亩。重点水利工程列入财政PPP项目库6件,已与社会资本签约并组建项目公司5件,实现开工建设4件。市水投公司累计融资22.51亿元,带动水利项目建设资金投入100多亿元。市政府与云南省水投公司开展水务一体化合作,组建新的合资公司,推动实现临沧水利“筹资、投资、建设、管理、运行”一体化的目标。

8.依法科学管水不断加强。省人大审查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及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批复实施《临沧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题报告》、《云南省临沧市南汀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8年—2020年)》、《临沧市澜沧江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0年)》、《临沧市怒江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8年—2020年)》。市政府出台《临沧市砂石资源保护开发和整治规范管理工作方案》,2018年全市共关停非法采砂场77户、取缔非法采砂场556户,共拆除非法采砂设备573台(套)。健全完善《临沧市水务局权责清单》,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0项,水利政务公开规范有序,水利审批服务运转高效。年内共办理水利投资审批项目行政许可事项22件、办结满意率100%。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6件、查处结案率100%。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抽查了35件小型水库落实“三个责任人”和汛期运行调度方案、应急预案、水雨情预测预警情况,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不断强化,在全市大规模、高强度水利建设进程中,全市没有发生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因水事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9.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弘扬“临沧作风”,强化“一岗双责”,坚持管党治党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做到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不断提高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着力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市委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沧江铁军”决策部署,严把选人用人程序关、识别关和廉政关,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干部队伍。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积极推行责任清单管理,严把日常监督管理关。高度重视近年来巡视、审计、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认真配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务局进行了巡察,积极主动、从严从实立行立改。扎紧纠风肃纪制度笼子,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标投标、质量监控、安全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加大水利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认真办理落实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5件政协委员提案,面商率、办复率均100%。同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水利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化,水利新闻宣传、水情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加大,水利机关工青妇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综治维稳、后勤保障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水务局机关属行政、事业合署办公,内设行政科室9个(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水电科、资产财务科、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农村水利科、水土保持科、建设管理科、水政监察支队)、事业科室7个(总工程师办公室、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水电技术干部学校、南汀河流域综合治理保护办公室、水土保持监测分站、澜沧江临沧片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管理局、河长制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水务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0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29749084.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25595.66元,占总收入的89.84%,比上年同期减少4.05%;其他收入3023488.88元,占总收入的10.16%,比上年同期减少83.3%。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中其他收入拨入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5707287.4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895.66元,占总支出的69.83%,比上年同期增加30.04%;项目支出7755391.74元,占总支出的30.17%,比上年同期减少74.43%;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中其他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水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5895.6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04%,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我单位调入20人,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55391.7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4.4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其他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全市重点水源工程列支770000元,临沧市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230000,防汛经费列支670000元,抗旱经费列支470000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编制临沧市澜沧江、怒江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列支1810000元,河长制经费列支1000000元,支付南汀河临沧坝段治理一期工程欠付施工队工程款2064200元,列支项目工作经费550000元,其他支出191191.74元。完成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23092km²,9座公益性水库维修养护,进行水库建设,编制临沧市澜沧江、怒江干流河道采砂规划,开展水资源评价、水资源质量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评价、污染物入河分析、水生态状况调查评价、水资源综合分析评价6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对省、市考核水功能区的全覆盖监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16095.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比上年同期减少1.52%,主要原因政策性调资,新增调入人员,建设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548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7%,比上年同期增加42.67%。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83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比上年同期增加48.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212类城乡社区支出206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5.213类农林水支出171142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7%,比上年同期增加16.0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

6.221类住房保障支出893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比上年同期增加12.4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5000元,支出决算为241110元,完成预算的2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8800元,完成预算的6.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预算的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310元,完成预算的9.6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有关规定降低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经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251.41元,增长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88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118.59元,下降14.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430元,下降31.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8年增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800元,占6.8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0元,占11.7%;公务接待费支出82310元,占9.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800元,比上年增加588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1人次。主要原因是根据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外事办公室文件临外字〔2018〕35号,出国访问1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6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00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6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公车的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水利业务工作、脱贫攻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31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3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83%,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水务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5097.5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5%,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人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印刷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1387843.96元,其中,流动资产14630423.6元,固定资产16449861.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7558.7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5005.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15119元,无形资产增加307558.73元,流动资产增加762565.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91项,账面原值664422.5元,固定资产150696.5元按规定调为无形资产。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652.15平方米,账面原值538241.9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38241.9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387843.96

14630423.6

16449861.63

14416864.75

695014

1337982.88

307558.7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1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3201111


附件【临沧市水务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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