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3 18:06 信息来源: 临沧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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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水务局是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办字〔2019〕64号)执行。

1.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库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国家、省和市政府核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县(区)际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规划先行,超前谋划水利发展。2023年以来,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壮大三大经济、绿美临沧建设、新阶段防洪减灾等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编制了《临沧市水网建设规划》《临沧市水资源规划》《澜沧江、南汀河干流采砂规划》《临沧市西南诸河防洪规划》等系列重大规划,持续深化水利改革创新,着力提高水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为临沧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规划保障。其中,《临沧市水网建设规划》于2023年10月10日顺利通过省级技术评审,是全省首个通过评审的州(市)级水网建设规划;《临沧市水资源规划》于2023年12月16日印发。

2.坚持项目引领,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十四五”以来,一批重点水源及连通调水工程加快推进,列入国务院150项重大水利工程的耿马灌区全面开工建设,11件重点水利工程全面完工,4件重点水源及连通调水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全市12件大中型重点水利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纳入规划同类项目数量位居全省第一;37件大中型重点水利项目纳入《云南省水网建设规划》,纳入规划同类项目数量位居全省第二。

3.坚持多措并举,河湖长制全面落实。一是全市共完成县级美丽河湖评定80个、市级美丽河湖评定72个,获评省级美丽河湖15个。临沧2020年、2022年度评选为云南省河湖资源非富集区省级美丽河湖奖补市,共获得2500万元奖补资金(1250万元/年),在全省河湖资源非富集区的7个州(市)中,两个年度被评选为省级美丽河湖奖补州(市)并获得省级美丽河湖奖补资金的仅为临沧市。二是临沧市绿美河湖2022年度考评结果排名全省第二位,2022年全省绿美河湖标杆典型对象50个,临沧市4个对象入选,在全省河湖资源非富集区排名第一。三是2023年,举办临沧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河湖长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邀请水利部、河海大学专家教授以“现场集中+视频会议”的形式,全省首家实现对全市四级河湖长,市、县(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等2500余人进行全覆盖培训。

4.坚持从严管控,节水护水成效显著。2023年以来,完成凤庆县、永德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通过省水利厅评估验收,全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全覆盖,走在全省前列。2023年1-11月征收水资源费2353.61万元。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临沧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临沧市水土保持联合监督管理机制》,着力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能力,构建更加成熟、更加顺畅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同时,以“案例实践”推动生态环境损害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办结全省首宗水土保持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全部完成了50座退出类小水电站退出工作,完成了138座整改类小水电站整改工作,成效居全省前列。

5.惠民工程持续推进。2023年以来,临沧市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实现全面开工建设,开工率达100%,高于全省98.01%的平均水平;实施的301件项目完工280件,完工率为93.02%,高于全省89.13%的平均水平;沧源县班老乡新寨及上下班老供水工程为全省率先建成通水的项目之一。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实施临沧市沧源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其余县(区)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水利兴民惠民成效日益凸显。

6.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增强。市水务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筑起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一年来,重点聚焦防汛短板,开展除险加固项目17件,完成河道综合治理27.98公里,新增堤防36.77公里,成功防御13次全市性强降水天气过程,将水毁损失降到最低。特别是在严格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上狠下功夫,通过精准预警、精细调度,有效应对了13次超警戒水位洪水,防洪减灾直接经济效益达7396万元,连续6年实现人员零伤亡。

7.行业基础工作不断夯实。一年来,市水务局聚焦短板弱项,编制了《2022年度临沧市水利工作手册》,建立临沧市水利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制定了《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手册》《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指南》,全面提升水利项目推进科学化、系统化、专业化水平。同时,紧紧围绕治水实践,建成了临沧市水文化展示室,属全省水利系统首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其中:内设行政科室9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科、资产财务科、水资源科(政策法规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运行管理科(监督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水土保持科(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机关党委;事业科室6个,包括: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办公室、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市澜沧江临沧片区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管理局、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临沧市水务局本级。

2.临沧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3.临沧市康家坝水库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临沧市水务局本级。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临沧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3.其他事业单位:临沧市康家坝水库管理局。

纳入水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108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7人。

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4人(无离休人员,退休164人)。

本单位2023年末无其他人员。无年末学生,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345.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4.0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1.10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21.89万元,下降19.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6.21万元,增长17.48%;事业收入减少1285.16万元,下降100.00%;其他收入减少382.94万元,下降99.7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变动,所以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二是本年拨入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大勐统河灌区2023年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中央预算内投资大勐统灌区资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等,所以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三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减少,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07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0.73万元,占总支出的43.12%;项目支出2889.26万元,占总支出的56.88%;本年度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68.86万元,下降11.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18.18万元,下降45.35%;项目支出增加1149.32万元,增长66.0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变动,所以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二是本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推进、大勐统河灌区项目推进、水利发展资金等项目增加等,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0.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89.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2%。年人均基本支出15.7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9.2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10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工作经费列支431.95万元,主要用于完善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政策制定,加强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水利工程建设1019.78万元,主要用于研究和编制《临沧市水网规划》,开展8县(区)水利网络化建设,加强城市防涝排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大勐统河灌区勘察设计等相关支出。

3.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经费列支88.58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健全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督查督办,完善基础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加强河湖突出问题整治,维护河湖水生态环境,保障群众利益。

4.水土保持经费列支40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履行水土保持职责,完成年度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目标,包括总体目标任务、综合治理、预防保护和综合监督等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通过开展市级立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工作,达到审批要求。

5.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经费列支96.7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临沧市2023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进一步强化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不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组织开展洪水易发河段、重要防御对象河段河道地形测量成果汇总审核工作,编制《洪水易发河段、重要防御对象河段地形测量成果报告》,强化洪水预报调度数据支撑,提升全市“四预”支撑能力和水平。

6.防汛经费列支212.02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购置及管护、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及网络设备运行维护、防汛视频监控及水情报汛、水毁修复等。

7.抗旱经费列支60.79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强化抗旱物资购置管护、完善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

8.水质监测经费列支78.98万元,主要用于临沧主城区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临沧市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及临沧市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等。

9.其他水利经费列支835.6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市级配套。

10.其他自然灾害防治经费列支24.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临沧主城区洪水淹没分析调查相关工作。

11.其他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51%。与上年相比增加646.21万元,增长17.48%,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人员变动。二是水利项目规模扩大,所以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3%。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抚恤金、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48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源工程建设、水利宣传、河湖治理工程等水利事业发展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及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0万元,决算为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7%。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故无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万元,决算为6.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20%,完成年初预算的67.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8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80%,完成年初预算的189.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9万元(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50万元,支出决算为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7%。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万元,决算为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本单位无购置车辆事项,故无车辆购置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09万元,下降52.30%。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11万元,下降5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8万元,下降34.1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规定加强管理、节能减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次。

2.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水利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203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临沧市水务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等。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1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79.17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2.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13.32万元,下降14.4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水务局资产总额33002.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87.27万元,固定资产2081.07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26.2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8007.52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2.22万元,同比减少3.00%。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30.36万元,同比减少20.1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付金额大,故流动资产减少;固定资产增加392.14万元,同比增加23.22%,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购置新资产;无形资产减少1.04万元,同比减少3.82%,主要原因是计提摊销;公共基础设施减少682.96万元,同比减少2.38%,主要原因是计提折旧。未发生处置房屋建筑物事项;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3.52万元;未发生报废报损资产,未发生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房屋2898.78平方米,账面原值665.6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9.82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95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8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1.8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3201111

附件【2.2临沧市水务局(汇总)2024091304504812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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