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水务局“美丽水库”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6-25 11:04 信息来源: 临沧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 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关于建设美丽临沧的意见》(临发〔2019〕4号)中“率先把临沧建成最美丽的地方”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临沧“美丽水库”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临沧的活动中,结合水库建设管理职责,坚持“美丽临沧、水库先行”,大胆改革创新,在全市组织开展“美丽水库”建设,积极营造山更青、水更秀、景更美、人水更和谐的良好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建设美丽临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按照“道路硬化、库区亮化、环境美化”的要求,对水库进行改造升级,逐步把全市的水库打造成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景点,率先把水库建设成为临沧最美丽的地方。在2020年以前,每县(区)试点建成3-5座美丽水库,到2025年前,将小(一)型以上水库建成“美丽水库”,到2030年前,将全市的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部建成 “美丽水库”。

(三)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水库”,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在确保水利工程设施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功能的同时,严格保护水库原有生态环境和水土资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将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理念、思路、方法融入到水库建设和管理的方方面面,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绿色、生态的环境保障。

——因地制宜,一库一策。不同地域的水库有不同的资源条件和管理要求,在建设中要因地制宜,一库一策,注意突出亮点,形成特色。

——统筹兼顾,讲求效益。建设“美丽水库”,要统筹兼顾水库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在确保公益性服务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好水库的经营性服务功能,在取得水库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有机统一的同时,实现水库良性运行。

——改革创新,拓展功能。把“美丽水库”建设放在“美丽临沧”建设的优先位置,与区域生态安全保护、国土景观整治、开拓旅游市场等各项事业结合,确立多目标多功能发展模式,通过市场化动作、产业化发展、企业化经营等灵活有效的发展方式,充分拓展水库在休闲、度假、观光、旅游和科普、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社会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

二、建设范围

——全市已建成小(二)型以上水库。

——新建水库要按照“美丽水库”的标准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

三、方法步骤

“美丽水库”建设,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全面实施的方法,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2020年以前为试点阶段;第二个阶段是在2025年前,将小(一)型以上水库建成“美丽水库”;第三个阶段是到2030年前,将全市的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部建成 “美丽水库”。

(一)调查摸底,编制规划。以县(区)为单元,对辖区内所有小(二)型以上水库进行摸底调查,在201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美丽水库”建设的总体规划。

(二)因地制宜,一库一策。结合各个水库的地理位置、水土资源、道路交通、产业发展、人文景观等情况,分批编制完成一库一策的“美丽水库”建设实施方案。

(三)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按照“先县城周边、先中型水库、先公路沿线”的思路,对美丽水库建设进行排序,2019-2020年,每个县(区)都要选择3-5座水库开展试点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推开,到2030年前全面完成。

四、建设标准

围绕“道路硬化、库区亮化、环境美化”的总要求,对全市水库进行升级改造和环境整治,实现“一库一景区”。

(一)道路硬化。主要对水库进库道路(干道以外)和坝顶进行硬化,以及对水库巡查小道和生产生活区内需要硬化的区域进行硬化。

(二)库区亮化。对水库生产生活区、坝顶、闸门房以及其他需要安全照明的主要建筑物和道路进行亮化。

(三)环境美化。对水库管理区进行美化绿化,在宜绿化范围内的林草覆盖率达到95%,并加植适宜的花、果类植物。

(四)水库大坝整洁化。水库大坝要整洁、无病虫害,无杂草,前后坝坡要平整。

(五)水体清澈化。水体清澈无杂物,水质优于3类及以上。

(六)管理单位庭院化。水库管理单位要实现庭院化。一是要建成花园式水库管理所;二是水库管理房和闸门房的建筑要尽量彰显民族特色。

(七)浓厚的水文化。管理所要有浓厚的水文化氛围,院墙及库区等适宜地方要有水文化宣传图文及纪念碑、雕塑等。

(八)重点水库景区化。有条件的水库,要与当地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可以增加山水楼台、水榭栈道、农舍客栈等建设内容。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务局成立以周状生局长为组长,石朝晖副局长、洪立云副局长、李俊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临沧市水务局“美丽水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利工程管理站,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是建设“美丽水库”的责任主体,各县(区)水务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精心安排实施,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好“美丽水库”建设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合力推进。各县(区)水务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衔接顺畅、全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美丽水库”建设。

(三)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工作项目化。各县(区)要创新投入机制,优先支持条件成熟的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运用金融机构贷款、产业基金、PPP模式等多种形式,由政府直接投入转向以间接投入为主,带动更多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美丽水库”建设。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绩效考核。建立推进“美丽水库”建设的实绩考核制度,将“美丽水库”建设情况纳入各县(区)水利工作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同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美丽水库”建设推进情况实行季报制,按时上报进展情况。综合运用考核督查结果,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约谈或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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