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临沧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临市双监办〔2023〕2号)要求,市水务局按照《临沧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98)和《临沧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2023〕—161),组织开展了对取用水单位取用水行为的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情况
2023年7月3日,按“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比例,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确定了检查时间。
(一)抽查对象
云县涌宝响水河电站(普通合伙),云县大寨镇人民政府自来水厂,临沧源泉水电有限公司(温泉电站),凤庆县云山泉水厂,永德县崇胶标胶厂。
(二)执法人员
李 力 市水务局水资源科干部(执法证件号:25080018005)
王运福 市水务局水资源科干部(执法证件号:25080018002)
肖会安 云县水务局干部 (执法证件号:25080318014)
张怀卿 凤庆县水务局干部 (执法证件号:25080218035)
王剑明 永德县水务局干部 (执法证件号:YLC10980)
(三)检查时间
2023年7月4日至7月7日。
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
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上述5个取水项目进行抽查,被检查的单位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经抽查,存在以下问题:
(一)云县涌宝响水河电站(普通合伙),电站安装了发电计量设施且正常工作,但未提供有计量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取水台账不完整。
(二)云县大寨镇人民政府自来水厂,该水厂纳入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计划改造中,暂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暂未收取水资源费,未建立取水台账。
(三)临沧源泉水电有限公司(温泉电站),电站安装了发电计量设施且正常工作,但未提供有计量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取水台账台账不完整。
(四)凤庆县云山泉水厂,计量设施相关情况:安装了计量设施且正常工作,未提供有计量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
(五)永德县崇胶标胶厂,该厂法人变更频繁,未安装计量设施,水资源费以生产量和用水定额缴纳,不符合计量缴费要求,
取水台账不完整。
三、工作要求
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要求未安装计量或首次未检定的计量设施,要严格落实《临沧市水务局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取用水计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水字〔2023〕24号)要求,全面计量、规范计量,确保取用水依法依规、高效规范管理。二是水资源费未缴纳或未按规定缴纳的,要全面严格落实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征收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和强化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并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将水资源费就地直缴国库。三是取用水户要建立完善取水台账,加强取用水管理工作。
附件:临沧市水务局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临沧市水务局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沧市水务局双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序号 | 抽查 部门 | 抽查对象 | 企业注册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抽查时间 | 抽查项目及内容 | 抽查结果 |
1 | 临沧市水 务局,云县水务局 | 云县涌宝响水河电站(普通合伙) | 915309226930713532 | 2023年7月7日 | 抽查项目:对取用水单位取用水行为的抽查。 抽查内容: (一)取用水户的取水计量设施运 行情况是否正常,计量设施是否按年度进行校检(检定),并要求提供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二)实际取水量(发电量)抄录、复核,水资源费是否按月足额缴纳; (三)是否按照取水审批机关批复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是否超计划用水; (四)是否按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退水方式、节水要求、取水断面生态流量(或最小下泄流量)等要求进行取水; (五)是否建立取水台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 计量设施相关情况:电站安装了发电计量设施且正常工作,未提供有计量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年度检验报告或证书。 水资源费缴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按月缴纳水资源费。 取用水、退水、节水情况:按水资源论证的要求取用水和退水,按要求上报年度用水总结和取用水计划。 建议: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完善取水台账。 |
2 | 临沧市水 务局,云县水务局 | 云县大寨镇人民政府自来水厂 | 115335230152935128 | 2023年7月7日 | 抽查项目:对取用水单位取用水行为的抽查。 抽查内容: (一)取用水户的取水计量设施运 行情况是否正常,计量设施是否按年度进行校检(检定),并要求提供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二)实际取水量(发电量)抄录、复核,水资源费是否按月足额缴纳; (三)是否按照取水审批机关批复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是否超计划用水; (四)是否按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退水方式、节水要求、取水断面生态流量(或最小下泄流量)等要求进行取水; (五)是否建立取水台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 该水厂纳入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计划改造中。 计量设施相关情况:暂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水资源费缴纳情况:暂未收取水资源费。 取用水、退水、节水情况:按水资源论证的要求取用水和退水,已按要求上报年度用水总结和取用水计划。 建议:该单位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依法依规安装计量设施、缴纳水资源费以及建立完善取水台账。 |
3 | 临沧市水务局,凤庆县水务局 | 临沧源泉水电有限公司(温泉电站) | 91530921MABR23DE8B | 2023年7月6日 | 抽查项目:对取用水单位取用水行为的抽查。 抽查内容: (一)取用水户的取水计量设施运 行情况是否正常,计量设施是否按年度进行校检(检定),并要求提供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二)实际取水量(发电量)抄录、复核,水资源费是否按月足额缴纳; (三)是否按照取水审批机关批复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是否超计划用水; (四)是否按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退水方式、节水要求、取水断面生态流量(或最小下泄流量)等要求进行取水; (五)是否建立取水台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 计量设施相关情况:电站安装了发电计量设施且正常工作,未提供有计量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年度检验报告或证书。 水资源费缴纳情况:已按照有关规定按月缴纳水资源费。 取用水、退水、节水情况:按水资源论证的要求取用水和退水,已按要求上报年度用水总结和取用水计划。 建议: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完善取水台账。 |
4 | 临沧市水务局,凤庆县水务局 | 凤庆县云山泉水厂 | 530921600012850 | 2023年7月6日 | 抽查项目:对取用水单位取用水行为的抽查。 抽查内容: (一)取用水户的取水计量设施运 行情况是否正常,计量设施是否按年度进行校检(检定),并要求提供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二)实际取水量(发电量)抄录、复核,水资源费是否按月足额缴纳; (三)是否按照取水审批机关批复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是否超计划用水; (四)是否按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退水方式、节水要求、取水断面生态流量(或最小下泄流量)等要求进行取水; (五)是否建立取水台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 计量设施相关情况:安装了计量设施且正常工作,未提供有计量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年度检验报告或证书。 水资源费缴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按月缴纳水资源费。 取用水、退水、节水情况:按水资源论证的要求取用水和退水,按要求上报年度用水总结和取用水计划。 建议: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 |
5 | 临沧市水务局,永德县水务局 | 永德县崇胶标胶厂 | 9153092367087070X9 | 2023年7月4日 | 抽查项目:对取用水单位取用水行为的抽查。 抽查内容: (一)取用水户的取水计量设施运 行情况是否正常,计量设施是否按年度进行校检(检定),并要求提供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二)实际取水量(发电量)抄录、复核,水资源费是否按月足额缴纳; (三)是否按照取水审批机关批复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是否超计划用水; (四)是否按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退水方式、节水要求、取水断面生态流量(或最小下泄流量)等要求进行取水; (五)是否建立取水台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 该厂法人变更频繁。 计量设施相关情况:未安装计量设施。 水资源费缴纳情况:水资源费以生产量和用水定额缴纳。 取用水、退水、节水情况:按水资源论证的要求取用水和退水,按要求上报年度用水总结和取用水计划。 建议: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依法依规安装计量设施、缴纳水资源费,完善取水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