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市水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编号X3YN202405280061)临翔区自检自查情况开展现场复核和专题分析研判,进一步分析论证相关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举报件内容
临沧市临翔区在博尚水库建设了曼莱乐园风雨廊桥,影响水库环境和安全,虽然被叫停但拆除不到位。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信访举报部分内容属实。
(一)2024年5月29日,临翔区人民政府和临沧市水务局组成专班开展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主要针对临翔区城投公司2020年5月开工建设的临翔区博尚曼莱湖截污管网及步道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含3个子项目,具体为截污管网工程、环湖步道景观工程、水库堤坝风雨连廊工程),其所反映的“风雨廊桥”即水库堤坝风雨连廊工程已于2021年8月建成于2022年4月份全部完成拆除,消除了该项目建筑物对水库大坝安全隐患,坝顶外观已恢复至项目施工前状态,不存在拆除不到位的情况。
(二)信访件所反映的影响水库环境问题,经调阅近几年生态环境部门博尚水库水质监测数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至4月,水质优良均值(均值评价)Ⅱ类,水质为优,该项目建设未对水库水质造成影响。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查阅资料情况。2024年5月29日,临翔区人民政府和临沧市水务局组成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核实,查阅相关项目资料和“风雨连廊”拆除工作资料,对项目建设内容与拆除情况做比对,确认拆除完整性和水库安全性。
1.项目建设情况:为配合临沧市临翔区泰恒古镇旅游项目开发,2020年临翔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博尚水库大坝坝顶违规建设风雨连廊项目。根据临沧市临翔区恒祥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等基础资料,建成后的坝顶风雨连廊总长330米,连廊采用轻钢结构搭接,屋面覆盖青灰色瓦片,总建筑规模约3137.3平方米。
2.拆除情况:2022年3月18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博尚水库现场调研并作批示要求,临翔区人民政府和临沧市水务局先后印发《博尚水库大坝坝顶风雨连廊设施拆除保障方案》《博尚水库大坝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并成立了博尚水库大坝风雨连廊违规建筑应急处置指导工作专班开展拆除工作,临沧市临翔区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5日完成了风雨连廊结构拆除。
3.风雨连廊设施拆除对博尚水库大坝安全影响专项评价情况:
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受临沧市临翔区恒祥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承担风雨连廊拆除对博尚水库大坝安全影响专项评价工作,提供专项评价报告,保障博尚水库大坝安全运行。通过防洪安全性影响、渗流安全性影响和结构与抗震安全性影响专项评价,得出结论:在保证风雨连廊基础与防浪墙及下部土体紧密结合、并增设防浪墙伸缩缝的情况下将风雨连廊基础保留在坝顶部位不会对大坝防洪安全性、渗流安全性和结构安全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做好博尚水库水质监测工作、保障水库水质达标。经调阅近几年生态环境部门博尚水库水质监测数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至9月,水质优良均值(均值评价)Ⅱ类,水质为优。
(三)进一步加强水库监管。持续开展水库库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一是临翔区水库管理局抽调两名水库管理人员加强库区日常巡查与监管。二是每天安排三名公益性管理人员对库区垃圾进行清理,截至2024年9月完成垃圾清理21.7吨,确保库区环境卫生。三是于2024年4月协调市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投放花鲢鱼3万余尾。
四、验收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及省市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方案、整改验收等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4日,10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临沧市水务局提出。联系电话:0883-2145022。
附件:组织验收情况表
临沧市水务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