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充分运用考核“指挥棒”推动河湖长制有能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1-13 17:1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省对市综合考评工作安排及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近日,市河长办召开2022年度临沧市河湖长制责任考核动员会议。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杨果同志进行考核动员,对做好考核工作作全面安排部署。市河长办对《临沧市2022年度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细则》《2022年度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河湖长制责任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解读。市级考核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和省河长办的指导帮助下,通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2022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河湖保护合力不断增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澜沧江、怒江、南汀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不断加强,临沧城乡更加美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河湖长制在实践中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严格按照《云南省2022年度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细则》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综合考评总体安排部署,聚焦市考评办《关于做好省对市综合考评年终考评的通知》(临考办发〔2022〕4号),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精力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做好市级对8县(区)党委、政府和县(区)级河长,以及对市河湖长制26个成员单位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升考核工作质量和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担当作为,精心挖掘特色亮点,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快醉美临沧建设,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将河湖长制责任考核,列入2022年度省对市综合绩效考评的重点工作考评指标,市委、市政府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纳入年度考核重点支撑项目,体现了对河湖长制工作的高度重视;根据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级河湖长副总督察单位选派相关领导任考核组组长,体现了对该项工作的大力支持;市河长办会同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研究,在年底各项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市级各有关单位选派业务骨干担任考核组成员,体现了市级各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担当。

会议要求,一是要严格考核程序,用好考核指挥棒。在考核过程中要突出工作重点,以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为统领,严格考核程序,将考核作为督促各县(区)、各部门抓好问题整改的手段和途径,推动责任有效落实。二是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结果客观公正。各考核组、市级各有关部门、市河长办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各牵头单位考核组成员要弄懂吃透政策,及时向考核组组长和单位领导汇报,做好考核有关准备工作;各考核组要及时掌握考核工作动态,共商重大扣分事宜,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反映实际工作情况。三是要紧扣考评标准,严把考核标尺。各考核组要统一标准、拿准尺度。各考评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坚守公平公正、清正廉洁,严守考评纪律,做到精心组织、客观评价、认真核实,确保考评结果准确,真实有效。四是要严格问责问效,拉开考核差距。今年的考核结果要充分体现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成效,切实拉开考核等次。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县(区)、部门给予通报表彰,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市各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五是要严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树立“考核者也要接受考核”的意识,自觉维护考核组形象,自始至终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行,高质量完成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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