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以落实河湖长制为载体推进美丽临沧建设

发布日期: 2022-11-17 10:5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临沧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心怀“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等系列决策部署,围绕保障生态安全,把河湖保护治理作为压倒性任务,奋力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着力做好“以水定城、治水亲水、水景打造”的水文章,赋能“生态美、发展美、风气美”的美丽临沧建设,河(湖)长制焕发出勃勃生机,全市河湖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得到加强,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促进美丽临沧建设,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党政齐抓高位推动,责任体系全面建立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临沧市如期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临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并分别担任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2020年以来,市级总河长签署了第6号、第7号、第8号令,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年度全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市级河长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张之政深入澜沧江、怒江、南汀河等大江大河视察,就压紧压实全市四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责任作出重要指示;市长杜建辉听取全市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对南汀河污水垃圾治理实行月调度;分管工作副市长冯卫庆就河湖“清四乱”、碍洪突出问题整治、美丽河湖建设等作出安排部署,多次赴一线检查指导河湖长制工作,实行重点工作周调度。市、县(区)、乡(镇)、村(社区)1805名四级河湖长挂帅出征,带头巡河巡湖,调研检查,靠前指挥,现场督办、协调解决河湖突出问题,深入一线开展巡河巡湖、调研指导8.86万人次,523名基层巡河员、护河员守护河湖“最前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河湖管理保护责任链条全面压实。

二、协调联动凝聚合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先后出台《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五项配套制度和《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市级河长巡查办法》等四个工作办法。市级层面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河(湖)长履职、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正向激励等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探索建立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巡(护)河员制度、社会共治机制,签订跨州市界河湖联防联治协议7个、市内跨县(区)界河湖联防联治协议59个,全市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493名,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推进流域统筹治理。深化全市各级“河(湖)长+部门”对口协助、对口调度、对口督办、对口考核、对口巡查五项机制,出台《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临沧市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规范》,组织开展河湖长+校长爱河护河活动。出台《临沧市推动党建+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夯实河湖管护制度基础。2022年以来,市、县(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河湖长制”工作25次,8县(区)在本级跨界河流上建立联合党支部29个,作出爱河护河承诺事项310件,为群众解决河湖问题120个。开展河湖联合执法78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件。

三、以点带面重拳出击,河湖乱象有力遏制

市政府审批印发《南汀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3年)》《南汀河及临沧主城区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3年)》《临沧市城乡垃圾治理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3年)》,成立南汀河流域临沧主城区污水垃圾月督察工作专班。进一步健全河湖“清四乱”层级负责制,对重大“四乱”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组织开展南汀河“百日整治”、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涉水问题清零行动。2020年以来,全市共排查整治销号河湖“四乱”问题334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59个,其中:2021年全面拆除澜沧江(临沧段)糯扎渡电站库区45户1341亩网箱养殖,清理打捞澜沧江江面漂浮物6446吨;2022年共交办临沧主城区污水垃圾问题清单29个,一批矛盾尖锐、复杂难治、久拖未决的“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

四、盯紧问题规范管理,河湖面貌持续向好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严控河湖水资源和岸线开发利用强度,2020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降低了34.2%和35.8%,与2015年相比降幅明显。全市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111座小水电站已全部完成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和监测监控设施安装,市、县生态流量监控平台已建成并投入运行。2020年以来,全市共完成114座整改类电站整改达标,47座退出类电站退出工作。从规划、审批、开采、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强化监管,出台重点河流河道采砂规划,2021年对澜沧江、怒江、南汀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制定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十条标准”,规范整治后共保留采砂企业46户。2021年入库税款30026万元,成为继烟草、电力、建筑、房地产、水泥之后临沧市的第六大重点税源行业。

五、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生态环境持续复苏

围绕水质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改善三位一体核心目标,实行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治理“一盘棋”布局,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以来,全市共完成104个乡(镇)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并持续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澜沧江、怒江两大水系11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100%,11个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90.9%,在用的19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率达100%。市政府发布招商公告,澜沧江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招商评审已完成;怒江流域南汀河水生态修复治理与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规划编制全面启动。同时,全面实施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PPP项目,治理河长441.59公里、新建堤防697.91公里,估算总投资31.4亿元,已开工建设子项目46条(段),完成总投资9.6亿元,提升了临沧主要城镇过境河流防洪标准,河道生态自净能力大幅提高。建成了临翔主城区的玉龙湖,沧源主城区的葫芦湖公园,凤庆的砚池湿地公园和崇祯寺湿地公园,永德的德党河景观湖,耿马的甘东瀑布休闲公园、芒片河景观和勐相湿地公园等一批以水为魂、水城融合的城市水景观,城市环境优化、品质提升成效明显,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六、划管统筹清治并举,基础支撑有效夯实

加强地方立法,先后制定《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提升城乡水环境治理能力。将河(湖)长制信息系统纳入2021“数字临沧”建设重点内容,推进临沧市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和升级改造,计划投入550万元,启动建设5个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2020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完成河湖健康评价报告359个,其中:设立市级河湖长健康评价报告24个、全市全域健康评价报告1个;完成县级河流和水库河湖健康评价报告334个,基本实现了重要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全覆盖。组织完成全市“一河湖一策”修编报告419个,其中:设立市级河湖长24个、县区编制完成395个。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4237.53公里管理范围划定任务、1000平方公里以上11条河流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印发《临沧市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编制完成《临沧市绿美河湖十年规划2022—2031年》。全市累计评定县(区)级美丽河湖72个、市级美丽河湖63个、获评省级美丽河湖12个。被评选为2020年度省级美丽河湖奖补州市,获得省级美丽河湖奖补资金1250万元,实施美丽河湖奖补资金项目26个。2022年申报省级美丽河湖15个。南汀河列入了省水文系统推进数字孪生流域试点建设。

七、督察督办同频共振,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及时调整公示《临沧市级河(湖)长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市、县(区)党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同级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督察的两级督察体系。2020年以来,市人大、市政协每年分别对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两轮督察,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督察970余次,督促问题整改690个。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督促推进各级各部门、河(湖)长履职尽责。挂牌设立水文服务河(湖)长制办公室,在南汀河大文、河底岗、姑老河、大湾江4个国家基本水文站设立“水文服务河长制工作站”,深入开展临沧大文断面以上“清水入城”水文水资源调查分析工作,助推临沧水生态文明建设。将河湖管理培训列入市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两批次市县水务干部、市级河(湖)长联系单位到上海交通大学、河海大学参加临沧市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学习强国》《临沧日报》等平台刊发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稿件40条次、临沧广播电视台共播出新闻25条次、临沧新闻网刊发34条次,水利部、省河长办多次印发简报宣传报道临沧市河(湖)长制工作,全民关爱河湖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关心参与河湖保护治理的氛围日益浓厚。我市2名同志被水利部评为河长制湖长制先进个人。

八、述职述评严格考核,机制激励问责上线

严格落实市、县(区)河(湖)长制考核述职和定期报告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以及县处级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综合评价支撑依据。严格落实考核问责激励机制,对上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通报表扬,排名滞后的给予约谈问责。2021年,市级派出8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全市河道采砂清理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2022年市水务局党组制定开展精准监督助理生态文明和“湖泊革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八个方面监督治理重点、33条监督治理措施,按月调度推进落实。2021年省级评定临沧市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等次为优秀,得分排名全省第四,与2020年度考核全省排位第九名相比,实现了争先进位。

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当前,临沧全市上下正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河湖长制有能有效,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任接着一任抓,一件接着一件办,滴水穿石、久久为功,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有序实现河湖库休养生息,让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奠定基础,全力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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