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抓实近期六项重点工作,实现县委确定的“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经济发展”三大目标,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县12乡(镇)及25个相关成员单位在河湖长制推进工作中思路是否清晰、计划是否可行、措施是否有力、作风是否务实、工作是否推进等方面进行督查检查。
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监督检查组认为,全县河长制工作按照省、市、级河长及河长办的要求,各级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有序,机制体制健全,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层层压紧压实。
2022年以来,县级河(湖)长联系部门配合县级河长开展巡河70余次、乡级河(湖)长开展巡河800余次、村级河(湖)长开展巡河2000次,共发现“四乱”问题51个、已经整改销号41个,正在整改10个。共开展“河长清河”行动30次,出动施工机械42辆,清理垃圾188吨,投入打捞资金230多万元。各乡镇河长组织、发动村级河长、村组干部及群众,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过程中重点对涉及河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进行集中排查及清理,针对河道垃圾做到常态化打捞清洁,对“四乱”问题做到即时发现、及时清理。各乡镇行政区划内河流涉及河道采砂的,针对采砂企业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对规范采砂、沉淀池除淤清掏、安全生产等内容进行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督促其立行立改,对镇级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河道涉及餐饮、住宿等个体工商户以及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的,各乡镇进行定期巡查,并对各级督促交办、转办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同时,结合“清四乱”专项整治和汛期防汛工作要求,对占用河道、影响河道泄洪问题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云县推行“党建+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河长+党员干部+专职巡河保洁员+群众”的全民参与清理河段活动。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党员和群众义务清河,对各分管河段进行集中清理,营造了全民参与、全员监督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