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逐级压实责任、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法监管,着力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2021年,双江县国控、省控3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年均值达Ⅲ类以上,达标率100%;南等水库、勐勐河获评省级“美丽河湖”,韭菜坝水库、南宋河、沙河(那金段)、大浪坝水库获评市级“美丽河湖”。
一、健全河湖长制组织体系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双江县签发第1号至7号总河长令,印发《双江自治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双江自治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七项相关配套制度》等文件,建立起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河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全县共设县级河湖长20名,乡(镇)级河湖长53名,村级河湖长74名,专职巡(护)河员6名。辖区内37条主要河流及支流、31座中小型水库、2座坝塘及南等干渠等河湖库渠全部推行河湖长制管理,实现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全覆盖。
二、完善跨界河湖保护治理机制
修改完善《双江县、耿马县、沧源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跨界河流协调联动机制方案》《双江县、临翔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跨界河流协调联动机制方案》,联合普洱市澜沧县、景谷县制定《双江县、澜沧县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双江县、景谷县河(湖)长制跨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共同推进跨界河湖(勐勐河、南赛河、澜沧江、小黑江、澜沧江糯扎渡库区)治理保护工作。
三、开展河长清河专项行动
2021年以来,共开展砂石资源执法检查20余次,关停整顿采砂场6个,取缔勐勐河上游支流采砂场20个,整治不达标采砂场(点)17个,关停洗砂场6个;清理违种农作物面积29.2亩,清理河道20公里。清理河湖(库)垃圾220.91吨,清理河岸杂草21公里,清理河道淤泥1500立方米。同时,严厉打击非法养殖及捕捞行为,分阶段采取多种措施,依法依规开展澜沧江(双江段)非法网箱养殖清理工作,全面完成非法网箱养殖清理清理整治,共拆除澜沧江(双江段)非法养殖网箱45户1341亩,拆除非法捕捞渔具617个,水面违建物及钓鱼棚50个。
四、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清理库区白色垃圾,在水源地保护区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网,设置标识牌及警示牌,有效防止水源地破坏行为。2021年,共完成新江河水库水源点隔离防护网900米,警示牌6块,拆除库区2个垃圾池;邦木河水库水源地完成隔离防护1566米,警示牌13块,水源地界桩20个;完成榨房河水源地隔离防护网安装252米,标识牌2块。
五、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在抓好问题整治的同时,进一步推进问题“除根”。针对坝区19个鱼塘(236亩)排放污水问题,投资236万元完成坝区1000亩养殖池塘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第一家完成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提标升级改造。整合棚户区、老旧小区、排水防涝等资金,建成县城排污截污管网14公里,城区排污截污管道全部接入市政管网,截污管网进一步完善。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勐库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着力推进南勐河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切实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着力提升城市形象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