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保山两市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交流座谈会

发布日期: 2022-07-08 16: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22年7月6日,保山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世伦带队到临沧市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交流,临沧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洪立云、杨果分别就有关工作与刘世伦一行进行了交流,并在临沧市水务局召开了临沧市—保山市河湖长制工作交流座谈会。

会上,两市就河湖长制工作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总河长第8号令,以及2022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澜沧江流域水质保护、跨界河湖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以及如何推动各级河湖长主动履职,如何做好服务、协调、分办、督办等日常工作深入交换了意见。

会议指出,保山和临沧两市地缘相邻、水缘相融,水利发展历程相似。澜沧江、怒江、罗闸河、大勐统河、勐波罗河等大江大河横跨两市,为两市交流合作提供了广阔平台。长期以来,临沧保山两市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等方面开展了很多合作交流,特别是2020年两市河长办签订了《共同推进跨界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协调联动协议》,在推动跨界河湖共同管护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并积极开展联合巡查、会商研判,推动跨界河湖保护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会议强调,强化河湖长制,保护江河湖库,解决水问题、保障水安全,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河湖长制、推进大江大河与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的决策部署,必须咬定目标、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久久为功,全力把河湖长制实施向纵深推进。

会议倡议,临沧和保山两市要认真落实《共同推进跨界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协调联动协议》,一体推进河湖长制有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不断提高江河湖库管理能力和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持续推动临沧和保山两市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联合巡查制度、联合执法机制、协同监管机制,共同完善跨界河湖流域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健全跨界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事件协商处置、水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协同机制,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临沧市、保山市水务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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