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副市长冯卫庆巡查南滚河保护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6-10 17: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市政府副市长、南滚河市级河长冯卫庆深入南滚河巡查调研,实地查看南滚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就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冯卫庆指出,南滚河流域地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珍稀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是云南乃至全国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南滚河流域生态安全,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必然要求,是临沧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重要举措。

冯卫庆强调,沧源县立足生态资源禀赋,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南滚河流域保护治理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相结合,成绩值得肯定,但南滚河流域涉及多个乡镇,流域内生活污染、工矿企业污染风险依然存在,特别是上游的金腊铅锌矿厂雨季污染隐患较大。沧源县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污染源头管控,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南滚河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

冯卫庆要求,沧源县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定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战略定力,立足区位优势,算好生态环境保护长远账,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切实守护好祖国西南生态高地。一是要坚持系统治理思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从生态系统整体性、河湖流域系统性出发,以高质量的决策和规划为引领,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开展生态保护治理修复,全面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二是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各级河湖长要知责、明责、担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目标统一、措施衔接、行动同步的良好工作局面。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河湖警长制等机制作用,推动解决矛盾尖锐、疑难复杂问题,持续巩固提升南滚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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