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贵祥率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凤庆县、云县、永德县实地察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了解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情况,实地检查高速公路、机场、房建、能源、矿产等生产建设项目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情况,通过听取情况、查阅资料、交流座谈等方式了解“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线,着力建机制、抓治理、强监管、提效能,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态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然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三同时”措施执行不够有力,普法宣传不够深入广泛,部分生产建设单位、干部群众水土保持法治观念不强等问题。
执法检查组强调,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就是要深入推进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水土流失的有效治理,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要坚持“大水保”理念和“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大水土保持预防、治理投入,加强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树立管行业就要管水保的理念,提高专业化水平和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保障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投入。三要切实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工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开发区建设、自然资源开发等方面规划时,在规划中编制水土保持篇章,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四要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委员会作用,健全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压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五要广泛开展宣传,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引导全社会增强水土保持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