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 2020-06-11 12:21 信息来源: 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2020年6月4日,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贵祥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指出,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在这个关键时期召开这次会议,显得十分重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认清当前形势,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夯实工作基础,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认真开展问题整改督办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招”向“有实”“有效”转变。一是要压实“四个责任”。要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推动各级河(湖)长切实扛起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职责,加强统筹谋划,主动督导协调,深入一线巡查调研,严格跟踪问效;要压实成员单位责任,推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推进河(湖)长交办任务整改落实和跟踪督导工作;要压实联系部门责任,推动河(湖)长联系部门加强服务保障,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主动深入实地查摆问题,并及时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向河(湖)长汇报;要压实各县(区)河长制办公室责任,推动各县(区)河长制办公室强化统筹协调、督办分办,按照年度工作任务目标,主动牵头谋划,认真查缺补漏,督促各部门合力推进工作落实。二是要管好河流。要认真组织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2020年要完成全市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要科学研究制定“一河一策”,针对河湖突出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三是要管好水。要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坚决遏增量、清存量。要推进巡查工作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工作。要推进问题督办整改常态化,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及时交办、及时整改、及时上报。要推进机制建设常态化,及时修订配套制度,持续健全工作机制。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进一步开拓思路,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先进经验,敢于闯新路解决问题和瓶颈,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要探索建立全民参与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督促工作落实。二是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治理机制,特别是基层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河(湖)长制,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三是要打造样板工程,持续推进示范段创建,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树立示范河湖,强化示范引领。四是要严格落实年度述职机制,推动压力传导,力促河(湖)长履职出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以及市级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市级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视频形式参加会议。(陈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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