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做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力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一站一策、分类处置”原则,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通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摸底核查、综合评估、方案编制、整改落实以及验收销号等工作,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市188座小水电站中,43座立即退出类电站已全部按“一站一策”方案规定时间停产,并拆除相关设施设备和封堵取水口,保留设施严格落实管护责任主体,生态修复措施及防范与化解风险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144座整改类电站和1座限期退出类电站已基本按 “一站一策”方案完成生态流量整改、相关审批手续完善及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俸元祥 王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