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临沧市总河长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杨浩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副总河长张之政主持讲话。
杨浩东指出,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加强河湖保护治理,逐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推动河湖水质、水环境、水生态不断改善,成绩值得肯定。
杨浩东强调,要进一步学习、理解、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责任自觉。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严肃认真做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自觉把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方方面面。
杨浩东要求,要坚持顺应自然、保护第一、科学规划。要走一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路子,顺应自然、尊重自然、掌握自然规律来管水、治水、用水。要坚持保护第一,把绿水青山保护住,做好“退、减、调、治、管”的文章。要坚持科学规划,做到空间管控、生态管育、科学管理、依法监管,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杨浩东强调,要做好水文章,建设美丽临沧。要“以水为龙头”,“以水定城”、“治水亲水”、“水景打造”,推进全市山水林田湖草沙共融发展,提供城市亲水休闲活动的多样性空间,使城市各种功能与江河湖库相互交融,全面提升和塑造城市、乡镇、村庄的品质和灵气。
杨浩东要求,要发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要善于发现问题,全面摸清河湖保护治理现状,分类制定问题清单。要敢于直面问题,做到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要迎难而上解决问题,坚持远近结合,制定问题整改措施,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杨浩东强调,要落实工作、落实机制、落实责任。要深入实施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以革命性举措抓实河湖保护治理工作。要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强化河(湖)长制,充分发挥制度优势。要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张之政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研究,主动找错纠错,落细落实河湖保护治理各项工作;各级河(湖)长要履职尽责,主动抓、带头干,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全力推动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级成员单位和各县(区)负责同志参加。(市水务局 陈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