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日,临沧市政协召开河(湖)长制督察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市政协河(湖)长制督察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银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督察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肖涛、张龙明、张玲芳、张永明,秘书长、督察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君出席会议。
会上,集中观看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录制的《东河之问》专题片。
李银峰指出,市政协督察督导博尚水库、中山水库等12个水库河(湖)长制以来,对河(湖)长制的组织体系、责任划分、制度执行、促“一河(湖)一策”落地等方面,共开展督察督导56次,提出意见建议110余条,对河(湖)长制的落实发挥了一定作用。
李银峰要求,一是站位要再提高,认识要再深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措施,切实把河(湖)长制督察督导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职责要再明确,作风要再务实,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决不能走马观花,搞形式主义。要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核查、听取群众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实事求是,直面问题,坚持有一是一、有二是二,既报喜又报忧,客观公正反映问题。要适时督察,跟踪问效,各小组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2次督察督导,督察督导结束后,及时撰写《督察报告》。
临沧市政协河(湖)长制督察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全体人员及督察督导组联络员参加会议。
(材料来源:临沧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