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切实履行河(湖)长职责,11月1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南捧河、大丫口水库(电站)市级河(湖)长邱明一行深入镇康县开展巡河(库)工作,镇康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南捧河(镇康段)、大丫口水库(电站)县级河(湖)长张焱忠、县级河(湖)长联系部门、县水务局、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人员陪同。
在南捧河南伞段巡查时,邱明详细了解南捧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治理和非法采砂采石等情况。邱明对南捧河水环境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巡河巡湖是我们发现问题最直接最有效地方法,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工作,严防发生非法采砂采石行为,加大河道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河道水质持续改善,要严厉打击侵占岸线、非法采砂采石、非法排污等行为,全面抓好南捧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在大丫口水库(电站)热水河村、哈里村片区,邱明现场听取了大丫口水库(电站)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周边垃圾处理、库区安全管理情况的汇报,与县级河长、县级河(湖)长联系部门、县水务部门深入交谈,邱明对各级河(湖)长、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各级河(湖)长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河湖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要知责、担责、尽责,严格落实大丫口水库(电站)库区安全管理,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
“抓好南捧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是我们共同的责任”。邱明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参与保护河湖,营造全民参与监督、参与管水、参与护河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南捧河流域整体水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加强日常巡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强化源头治理,全面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镇康县水务局 苏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