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规范化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

发布日期: 2021-12-06 19: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我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把河湖保护治理作为压倒性任务,“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日子,正逐渐回归到城乡居民和老百姓生活中。

  随着党史学习教育的推进,市水务局守正创新抓特色、学史力行重实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将清理整治重点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对新出现的“四乱”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完善河湖“清四乱”层级负责制,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市、县(区)、乡(镇)级河湖“清四乱”日常监管体系,明确分级负责的责任要求。市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河湖长制责任联系部门,市人大、市政协等各级督察单位紧紧围绕市总河长第1号令至第7号令,督促指导地方深入自查自纠,开展进驻式暗访检查,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实行清单、销号管理,确保取得实效。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排查河(湖)“清四乱”问题158个,已整改销号154个,其中:乱占26个,完成销号22个;乱采2个、乱堆102个、乱建6个、其他问题22个,均全部销号。在此基础上,2021年水利部暗访指出我市河湖“四乱”问题2个、群众举报突出问题2个、巡河巡查暗访曝光问题31个已全部整改销号。对尚未整改到位的4个问题,市河长办已经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确保年底前全部销号。同时,各县(区)还在继续深入排查,边查边改,边改边查。

  根据水利部总体部署,近日省级安排的州市交叉检查组以现场抽查的方式,按照抽检数不低于县(区)清单内问题总数30%的要求,对我市各县(区)河湖“四乱”问题清单进行现场抽检复核54个,并同步抽查了省级“河湖监管”APP移交8县(区)的部分疑似“四乱”问题。期间,由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到现场监督,提供技术指导,并协助提供原图斑现场核查信息。同时,省级安排的交叉检查组按照“一问题一清单”原则,形成了对我市的河湖“四”问题整改、河湖疑似“四乱”问题现场复核成果。总体上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河湖“清四乱”进入常态化规范化。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16.91公里,清理非法采砂点41个、清理非法砂石量25000立方米、打击非法采砂船只29艘,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3721.46吨,拆除违法建筑3140平方米,清除非法网箱养殖215334.41平方米,一批矛盾尖锐、复杂难治、久拖未决的“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通过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河湖管护责任更加清晰明确,很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转变,河湖面貌逐步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在精准、要在具体、贵在有效。下步工作中,市河湖长办(市水务局)将进一步学习、理解、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持续把全市河湖“清四乱作为推动河长制“有名”“有实”“有能”的第一抓手、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标志性工作和各级河长履职尽责的底线要求,稳步推进重点流域、区域“退、减、调、治、管”系统治理,实行问题整改情况动态跟踪和销号管理,健全完善河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河湖面貌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实实在在的行动保护好临沧的蓝天、白云、绿水、净土,全力推动临沧高质量发展。(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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