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以“三个过硬” 确保环保督察反馈涉水问题坚决全面彻底整改销号

发布日期: 2021-12-14 09:20 信息来源: 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河长办、省水利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要求,2021年12月6日,临沧市组织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贵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河湖长制办公室通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临沧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会议指出,临沧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采取强力措施,坚决推进问题全面、深入、彻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在河(湖)长制工作和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还不稳定,个别断面守住现状水质并实现稳中向好压力较大;部分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仍有差距,流域统筹、区域协同有待加强;基础技术支撑还有差距,全市全域河湖健康评价尚未全面完成,河(湖)长制信息系统仍需完善;“清四乱”中发现的历史遗留问题尚需深入研究,部分河湖“四乱”问题尚未全面销号;小水电清理整改还有差距,部分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站点数据(视频)上传不稳定问题还未彻底解决,部分电站在市、县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平台中存在数据丢失和站点上传数据频次不足等问题。

  会议要求,要做到“三个过硬”。一要思想过硬,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检验领导干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的“试金石”,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各级河长巡河过程中要完成巡河台账、河长名单更新,查看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数据和小水电生态流量。做到发现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分析原因,确保解决存在问题。二要整改过硬,确保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把整改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整改要有名有实,有成效。要进行清单化管理,把企业主纳入最直接的责任人进行监管,要研究制定可行的措施,持续抓好小水电清理整改。三要共抓过硬,做到齐抓共管。各级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协调作战,着力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工作合力。河长制办公室要抓实抓细抓强河长制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办责任,充分发挥“统”“分”作用,牵头组织开展责任河湖保护治理,做好考核,确保河长制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市政府办公室、市河(湖)长制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市级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县(区)分会场参加会议。(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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