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2023年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安全河湖、绿美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临沧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审定印发了《2023年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明确10方面重点工作45条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和执法监管,全面推动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安全河湖、绿美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为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二、十方面重点工作,四十五条具体措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河湖长制“有能有效”
1.强化履职尽责;2.健全工作机制;3.加强能力建设;4.推进联防联治;5.依法依规治理。
(二)始终聚焦“三治一改善”,深入推进澜沧江(临沧段)、怒江(临沧段)两大流域保护治理
6.治城乡污水;7.治农业面源污染;8.治城乡垃圾;9.改善河湖水生态;10.严格流域空间管控;11.统筹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始终坚持节水优先,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13.推进河湖水网连通建设;14.推进流域人工增雨保供。
(四)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15.强化城乡黑臭水体治理;16.强化饮用水源保护;17.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18.强化工业和旅游业污水整治。
(五)问题导向全域联治,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19.推进重点流域保护修复攻坚行动;20.推进重度污染水体脱劣攻坚行动;21.推进江河湖库清漂专项行动;22.推进船舶码头专项治理行动。
(六)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纵深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23.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24.实施母亲河湖复苏行动;25.加快推进美丽河湖、绿美河湖、幸福河湖建设;26.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
(七)严格河湖空间管控,构建水域岸线管护新格局
27.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边界;28.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29.强化河道采砂规范管理;30.纵深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31.深入开展“河长清河”行动;32.扎实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33.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
(八)不断夯实基础工作,提高河湖管理能力和水平
34.完善河湖监测体系建设;35.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36.强化河湖保护治理科技支撑;37.提升河湖管理智慧化智能化水平。
(九)持续深化执法监督,打造河湖监管新模式
41.推动党建+河湖长制;42.加大资金投入;43.加强宣传引导;44.严格考核评价;45.实行闭环管理。
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将对照《2023年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制定贯彻落实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细化措施、项目清单,确保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