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河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奋力推动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5月10日,临沧市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第二次市级联席会议在云县茶房乡召开。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杨果主持会议。
第一阶段,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现场调研、湖库现场巡查。实地查看了云县刘家箐水库、云县晓街河水库运行管理和美丽河湖建设情况,听取了云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水库管理局关于湖长制工作的汇报。
第二阶段,召开会议。市河长办通报省级对临沧市2022年度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结果、扣分事项。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和行业职责,就做好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作专题发言。杨果对2023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作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临沧市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河湖面貌持续改善,累计评定省级美丽河湖16个,2020、2022年列入省级美丽河湖奖补州市,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河湖长制责任考核排名全省第四,居于优秀等次。
会议强调,全市河湖保护治理形势严峻,保护治理工作责任落实还有差距,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制度执行还有温差,河长制工作水务部门化的现象依然存在;责任落实还不够坠底,少数河湖长“有巡无治”问题仍然存在;联防联治合力还不足,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不够,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资金投入保障能力不足,科技支撑缺乏、队伍建设薄弱;执法监管力度不足,监督考核体系有待完善,“河湖长+”协作机制示范带动效应不够明显。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履职尽责。市级河湖长责任联系单位要及时向对应的市级河湖长报告河湖巡查工作,做好责任联系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服务、协调、督办,确保市级河湖长按省级规定完成河湖巡查任务。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市级河湖长责任联系单位及时落实河湖长交办的工作任务,指导市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级河湖长开展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三是严格空间管控。推动名录内、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越权审批。四是推进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河流“清四乱”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湖延伸,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扎实推进“河长清河”、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江河湖库清漂专项行动。五是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河湖监测体系建设,做好水质预警提醒,持续推进河流健康评价、“一河(湖、库、渠)一策”修编,以及美丽河湖、绿美河湖建设。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深化河湖长、警长、检察长“三长治河”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七是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推动“党建+河湖长制”,充分发挥“河长+校长”机制作用,推动农村将河湖长制写入“村规民约”、融入村民自治,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八是实行闭环管理。督促落实所联系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部署、重要制度、重要规划等,督办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问题整改等,做好工作闭环管理。九是严格考核评价。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述职考核制度,优化考评指标、绩效目标设置。
通过此次市级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增进沟通交流,切实推动临沧市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河长办、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云县河长办、云县水务局、刘家箐水库管理局、晓街河水库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