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双江县坚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河(湖)长制”治理新模式,紧紧围绕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扎实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工作,用红色力量守护双江碧水清流。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双江自治县“党建+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党对河(湖)长制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共建共治管理机制,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
二是加强区域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推行河(湖)长制中的作用,推动河(湖)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共治。与临翔、云县、耿马、沧源共同建立澜沧江(临沧段)联合党支部和小黑江(临沧段)联合党支部,构建党组织引领、党员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沟通顺畅、通力合作的跨界河流联防联治工作机制。
三是压实联动治水责任。构建“党建+河(湖)长”组织体系,建立“党组织包河湖、党小组(党员河长)包段”工作机制,梳理完善“党建+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制定《关于以“1+N”护水联建模式深化南勐河流域“党建+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南等水库“党建+河(湖)长制”“1+8”护水联建机制》,开展南等水库“党建+河(湖)长制”宣传长廊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和党员河长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网格作用,齐心协力抓好河(湖)保护。
四是开展河(湖)专题党课。各基层党组织积极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题,把“党建+河(湖)长制”工作纳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开展专题学习。围绕年度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绿美河(湖)建设、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等,开展专题党课,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工作。
五是共建共治幸福河湖。结合河(湖)“清四乱”行动、清水净河(湖)巩固提升专项行动,统筹爱国卫生运动等,组织号召,党员带头,扎实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等党日活动,联合村社区组织联建党组织和社区报到党组织、党员开展河道清淤、河道管护、河堤绿化等河(湖)治理保护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治水护河。2022年以来,各县级成员单位、各乡(镇)及各村(社区)共召开河(湖)长制专题党课 18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主题党日活动92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152个,创建市级“美丽河(湖)”2座,“党建+河(湖)长制”示范水库1座,示范河流2条,推优评先绿美河(湖)建设典型示范点3个、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3人。
下步县水务局党组将坚持“党建+河(湖)长制”“1+N”护水联建机制,深入推进“党建+河(湖)长制”工作及“1+N”护水联建机制,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在河(湖)长制工作中的政治引领力和组织力,持续将“党建+河(湖)长制”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河(湖)长制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