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2-03-14 16:0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三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 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四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五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临沧市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六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七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八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十一是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法律、法规。十二是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法律、法规。十三是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加强全市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建议。十四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林木种子、草种管理法律法规,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十五是贯彻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工程法律法规。十六是负责贯彻落实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国有林场能力建设。十七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共设置8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草原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临沧市临沧坚果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森林草原防火科、人事科(老干部管理办公室)和机关党委。所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市林业科技教育管理站、市公益林管理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市国有林场管理站、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一是主动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精准摸清绿化用地底数,严格落实带图申报任务、以图下达任务、按图完成任务的新要求,推进国土绿化任务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二是积极推进重要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稳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持续推进重点功能区、生态脆弱区和退化区生态系统修复,完成人工造林3万亩,核桃低效林改造3万亩,退化草原修复治理1.9万亩。三是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创新义务植树形式,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国土绿化新格局,计划完成义务植树600万株。三是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持续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为主的森林经营,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00万亩(核桃80万亩、临沧坚果20万亩),森林抚育及改造提升3万亩。

  2.全面抓实资源管护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一是全面压实资源管护责任,持续推进森林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的后续任务,做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建立常态化监测执法体系,健全资源监管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重点区域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做好服务保障。坚决扛起行政执法责任,做到有案必查必追,违法必处必究,提高执法的威慑力。二是积极开展天然林修复工作,编制天然林修复县级实施方案,核实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结合“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大数据系统”推广应用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三是积极开展好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管护。主动对接落实将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入亚洲象国家公园规划相关工作,加快推进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工作,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工作,继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积极参与COP15第二阶段极小种群边会,加快推进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建设。加强保护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四强化林草防灾设施装备保障,加强林草防灾队伍建设,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提升资源监测、森林草原防火信息化水平,提升森林草原火灾、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是抓紧抓实各类巡视、巡察、督察、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3.大力发展富民产业优化林业草原产业结构,持续增强优质林草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持续打造世界一流“坚果之乡”,稳步推进5个省级澳洲坚果产业基地、600亩国家级临沧坚果良种繁育基地建设、500亩“澳洲坚果种质资源库”建设。积极推进绿色认证、森林认证和有机认证,确保认证率达50%以上。加强对外合作和交流,加大“临沧坚果”“临沧优品”品牌宣传推广。积极推进国际澳洲坚果研究与发展促进会登记工作,筹备和举办2022年临沧坚果文化节和国际澳洲坚果研究与发展促进会年会。加快推动庆核桃加工产业园、永德临沧坚果加工产业园等园区开发建设,补齐产业链初加工、精深加工短板,提高附加值。二是着力发展以有机三七、鸡血藤、重楼等中药材为主的林下经济,落实《临沧市“十四五”林下中药材产业规划》。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三是以林板一体化发展做活木材精深加工,加大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培育、引进、扶持力度,打造木材加工企业品牌,延伸产业链,提高林产品附加值。抓好现有速生林改造提升,支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或有经营能力的其他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原料林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竹资源专项调查和竹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效推动竹木产业发展。四是引导企业与农户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经济共同体,通过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等带动群众持续增收。

  4.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一是积极推进林长制改革,全面推行林长制。提请市、县(区)两级总林长签发年度总林长令。在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落实“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完成林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落实“一村一专管员”+“每个网格管护单元至少配置1名护林员”的源头管理模式,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林长制督察工作机制、林长制信息公开机制。二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权收储、担保、贴息、分红等机制,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三是持续巩固拓展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盘活森林资源,增强发展活力。四是持续推动草原管理改革,深化草原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草原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草原资源用途管制,加强征占用审核审批,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五是持续深化林草“放管服”改革,精简优化行政许可事项,推动实现“一网通办”下的“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抓实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优化林木采伐事项申办流程,推进互联网+采伐管理模式,实行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完善林农生产生活自用材管理,同步办理附带性林木采伐申请,落实保障措施具体要求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六是深化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组建林草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林草行政执法职能,提升森林草原资源监督管理能力。

  5.全面夯实发展基础一是立足林草资源优势及发展需求,做好项目储备、包装及申报工作,扎实推进项目争取,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确保向上争取资金5.4亿元;招商引资市外到位资金30.33亿元,工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6亿元。二是建立健全资金项目分配和安排约束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增强项目竣工验收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三是持续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涉林工作,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成果转化、示范和推广应用。是加大林草工作宣传,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和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讲好临沧林草故事。

  .着力加强能力建设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责任压力传导,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加强林草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强化干部人才教育培训。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并传承好林草系统的优良作风,聚焦工作重点、难点、堵点,主动深入一线指导督促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自觉树立好、维护好林草队伍良好形象。四是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立足林草工作发展需要及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办好林草实事,开创林草工作新局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个;事业单位个。截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财务总收入19313653.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13653.8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764347.38元,主要原因: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的批复》(临财资环发〔2021〕51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1月1日起,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和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两个管护局财政收支预算不纳入市本级进行编制,因此,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7764347.38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9313653.83元,其中:本年收入19313653.8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313653.83元(本级财力19313653.83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764347.38元,主要原因: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的批复》(临财资环发〔2021〕51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1月1日起,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和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两个管护局财政收支预算不纳入市本级进行编制,因此,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7764347.38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预算总支出19313653.8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313653.83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2953.8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75047.38元,主要原因: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的批复》(临财资环发〔2021〕51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1月1日起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和临沧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两个管护局财政收支预算不纳入市本级进行编制,因此,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7175047.38元项目支出50307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9300元。主要原因2021年配套各县(区)的防火经费财政直接拨付到我局,由我局下达到各县(区),导致我局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22年各县(区)的防火经费由财政分别下达,所以与上年相比,我局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4786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9408元,主要用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家属生活补助。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0798.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76794.7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开支。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3009.3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开支。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3729.76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在职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费用开支。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13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事业单位医疗费用开支。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支出1015253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810678.24元,主要用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支出27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32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支出。

  “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支出2010700元,主要用于保障林业产业工作顺利开展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3349872元(其中:基本支出3349872元)。

  津贴补贴2876076元(其中:基本支出2876076元)。

  奖金1349174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174元)。

  绩效工资1577820元(其中:基本支出157782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0798.72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798.7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9804.11元(其中:基本支出749804.11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3729.76元(其中:基本支出293729.76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711.28元(其中:基本支出71711.28元)。

  住房公积金810678.24元(其中:基本支出810678.24元)。

  医疗费1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0元)。

  办公费128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00元)。

  水费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元)。

  电费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元)。

  邮电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

  差旅费817800元(其中:基本支出7800,项目支出810000元)。

  劳务费5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00000元

  工会经费66997.44元(其中:基本支出66997.44元)

  福利费51616.08元(其中:基本支出51616.08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000,项目支出50000元

  公务交通补贴48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3600元)

  离休费147036元(其中:基本支出147036元)

  退休费954232.2元(其中:基本支出954232.2元)

  生活补助9408元(其中:基本支出9408元)

  公务接待费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项目支出40000元)。

  会议费2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000000元)。

  委托业务费1580700元(其中:项目支出1580700元)。

  因公出国(境)费5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50000元)。

  手续费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970000元,主要用于八(县)区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工作县级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245000元,较上年减少434000元,下降63.9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2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50000元,较上年减少144000元,下降74.23%,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要求,三公经费预算数要在上年基础上压缩不少于3%。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0000元,较上年减少124000元,下降63.9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1400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要求,三公经费预算数要在上年基础上压缩不少于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5000元,较上年减少166000元,下降57.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125000元,较上年减少166000元,下降57.0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原因:根据要求,三公经费预算数要在上年基础上压缩不少于3%。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森林防火经费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森林火灾不超过90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

  (二)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1.实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保险案件覆盖全市8个县(区),达到100%,依法补偿群众因野生动物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失,保险立案率、受理率达100%,受灾群众对公众责任保险的满意度70%以上。

  2.加强临沧市花果山城市森林公园管护,保证管理到位,切实把森林公园管理好。一是完成每年2次园区内除草、移栽植物、修剪等工作。二是对木制品每年4到5月刷油漆1次。三是为保证管理到位聘用公园护林员不少于9

  3.按时按质完成2022年国际澳洲坚果发展年会和临沧坚果文化节筹备工作。

  (三)林业专项工作经费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完成全面推行林长制、野生动物肇事对农户造成损失补偿、退耕还林还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国有林场改革、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和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项目工作的督促、检查、验收。

  (四)返还2020年中央补助保护地优化整合专项资金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

  云南南滚河、云南永德大雪山、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4个保护区边界、功能分区勘界完成率达100%,完成勘界成果制作,并通过省级审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对下转移支付: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本局属财政补助行政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为进一步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和国有林场改革等顺利实施,提高造林质量,更好地开展督促、监管和指导,高质量抓好林产业基地建设,保障林业产业工作顺利进行,稳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9461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8398元,下降15.93%,主要原因: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临沧澜沧江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实行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管理的批复》(临财资环发〔2021〕51号)文件精神,2022年1月1日起,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和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我局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就不含两个管护局的预算金额,因此,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88398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16907705.18元,其中,流动资产7478058.42元,固定资产9398995.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651.6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49848.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7085.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部门预算公开表空表说明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2022年我单位无另文下达项目支出绩效,因此,此表无相关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此表无相关数据。

  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因此,此表无相关数据。

  

  

  

附件【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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