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1062701000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三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四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五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临沧市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六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七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八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十一是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法律、法规。十二是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加强全市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建议。十三是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工作。十四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林木种子、草种管理法律法规,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十五是贯彻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工程法律法规。十六是负责贯彻落实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国有林场能力建设。十七是负责依法保护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十八是负责依法保护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十九是负责依法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二十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国土绿化蓬勃开展。加快推进国土绿化,稳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及高速公路绿化美化等工作,国家森林城市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完成造林42.61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22.12万亩,特别是退耕还林取得重大成果,在全国率先实现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成为全国林草高质量发展的样板,为全国做出了示范。积极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完成义务植树640万株。
2.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圆满举办了第二届临沧坚果文化节、2020年国际澳洲坚果研究与发展促进会年会暨产业扶贫交流视频会,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表扬。引导林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围绕“一县一业”建设,全面推动以凤庆县—核桃、镇康县和永德县—临沧坚果为主的木本油料提质增效,核桃初加工和临沧坚果精深加工机械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临沧坚果、核桃产品知名度进一步提高,临沧坚果被亚洲果蔬产业博览会组委会评为2020年度最受欢迎的果品区域公用品牌100强,临沧核桃通过中外专家全营养检测、并在新西兰《食品科技和营养研究》杂志发表。
3.生态扶贫卓有成效。统筹推进生态治理、生态保护、生态产业等扶贫工作,林草资金精准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投入林业生态扶贫资金5.0462亿元,其中,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投入生态扶贫资金6871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0676户42954人;分项目情况:投入19908万元,实施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22.12万亩;投入880万元,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1.1万亩;投入3000万元,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30万亩;投入3723万元,选聘生态护林员4556名,年人均发放管护费8172元,带动4556户16401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投入9099.62万元,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705.2万亩;投入13839.9万元,实施天然林商品林停伐补助941.62万亩;投入12.034万元,完成林业技术培训21期,培训人员4432人次。全力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投入挂钩村林业生态扶贫资金114.8万元,并持续开展“四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208人次入户走访,与挂钩户面对面交流,宣讲脱贫攻坚政策、开展感党恩教育,挂钩村—龙竹洼村在第三方考核评估中实现考核工作组“零问题、零举证”出村。
4.科技兴林成果显著。以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全面推动林草科技创新工作,国家林业草原澳洲坚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张守攻院士工作站挂牌成立,与张守攻院士团队、朱有勇院士团队及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西南林业大学、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交流合作深入推进,召开了临沧市农林可持续发展科技合作交流座谈会,并举行选派博士签约仪式,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交流合作关系,各大科研院校分批次选派博士专家驻临开展科研指导。
5.资源保护全面加强。认真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全市连续31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省级下达的4‰指标的3.54个百分点。临翔区、凤庆县、双江自治县列入全省十个林长制试点县并启动实施;森林督查核查图斑3437个、3360.5公顷,核实为违法图斑1066个、526.04公顷、蓄积1472立方米。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整治,完成问题及人类活动点位整改500个,其中列入管理台账296个。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完成保护地优化整合预案并通过省级评审,预计整合优化后全市自然保护地面积28.3万公顷、新增6.88万公顷;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共接到报送监测信息961条,均未发现异常情况;妥善做好在养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及处置工作,处置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7.37万只,兑付补偿资金1959.098万元。强化公益林管理,修订了《临沧市护林员管理办法》,有效促进了生态护林员作用发挥,全市705.2万亩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941.62万亩天然商品林停止了商业性采伐。特别是深入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核查省级下发图斑1139个、841.81公顷,自行增加核实14个、9.57公顷,核实省委第一巡视组下发图斑111个、46.26公顷;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图斑178个、40.82公顷;立行政案件122起,处罚涉案人员120人,共处罚金14.28万元。
6.发展环境持续改善。以政治建设为核心,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加强警示教育、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具体实施办法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保障全市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争取到位中央、省级林业项目资金7.37亿元;到位市外林业产业招商引资资金27.39亿元,工业到位资金3亿元,其中,到位省外资金22.33亿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特别在全市“32+X”个重大项目林地要素服务保障中,高质量服务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共办理工程建设使用林地申请报件121件、面积885.19公顷。同时,统筹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国家安全、信息公开、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治乱、安全生产、信访、档案、保密、老干部、工青妇、机关事务等工作,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独立核算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共1个,二级独立核算下属处级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1个属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内设8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临沧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临沧市临沧坚果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森林草原防火科、人事科(老干部管理办公室)和机关党委;所属事业单位10个:包括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市林业科技教育管理站、市公益林管理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市国有林场管理站、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二级独立核算下属处级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临沧市林业科学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1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1人)。
离退休人员81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9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000.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70.61万元,占总收入的82.13%;其他收入1,429.77万元,占总收入的17.87%。与上年对比减少990.66万元,减幅13.11%,原因分析:2019年市财政批复我局的部门决算中含有二级预算单位市森林公安局,因机构改革,市森林公安局被划转到市公安局,在2020年财政对我局批复的部门决算中未含机构改革划出的单位,所以2020年收入比2019年下降。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93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8.2万元,占总支出的52.94%;项目支出3,731.83万元,占总支出的47.06%。与上年对比减少1617.2万元,减幅16.94%,原因分析:2019年市财政批复我局的部门决算中含有二级预算单位市森林公安局,因机构改革,市森林公安局被划转到市公安局,在2020年财政对我局批复的部门决算中未含机构改革划出的单位,所以2020年收入比2019年下降。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9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4.34万元,减幅14.7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市财政批复我局的部门决算中含有二级预算单位市森林公安局,因机构改革,森林公安局被划转到市公安局,在2020年财政对我局批复的部门决算中未含机构改革划出的单位,所以2020年收入比2019年下降。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71.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6.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人均基本支出16.27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林业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31.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2.87万元,减幅19.3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市财政批复我局的部门决算中含有二级预算单位市森林公安局,因机构改革,市森林公安局被划转到市公安局,在2020年财政对我局批复的部门决算中未含机构改革划出的单位,所以2020年收入比2019年下降。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5.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35%。与上年对比减少1238.51万元,减幅17.3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市财政批复我局的部门决算中含有二级预算单位市森林公安局,因机构改革,市森林公安局被划转到市公安局,在2020年财政对我局批复的部门决算中未含机构改革划出的单位,所以2020年收入比2019年下降。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支出26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相关支出情况: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62.9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2.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3%。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工资,相关支出情况: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1.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4.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86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2.76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0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0.5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7.4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96万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8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相关支出情况: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支出52.42万元、其他退耕还林支出7.89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3.72万元。
5.农林水(类)支出4,35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1%。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相关支出情况:行政运行支出1575.10万元、森林培育支出426.1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201.11万元、自然保护区管理支出1.39万元,动植物保护支出150.69万元、防灾减灾支出216.38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74.94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5.45万元、事业机构支出1221.65万元、技术推广与转化支出178.56万元。
6.住房保障(类)支出244.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相关支出情况:住房改革支出244.92万元。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相关支出情况: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4.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2万元,完成预算的119.75%。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测算出所完成的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05万元,完成预算的26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预算的7.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11月新增防火用车2辆;二是一次性购买公务用车用油40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65.42万元,增长17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故无法与上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8.26万元,增长20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4万元,下降55.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11月新增防火用车2辆;二是一次性购买公务用车用油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故无法算出占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05万元,占97.8%;公务接待费支出2.27万元,占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所以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7.46万元,2020年11月新增防火用车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接待人次315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所以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1万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行政单位在职职工128人,比上年增加9人,增长7.57%,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11897.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35.83万元,固定资产4701.77万元,在建工程2777.78万元,无形资产282.2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0.04万元,减幅8.61%,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69.52万元,减幅13.94%;固定资产增加303.06万元,增长6.89%;无形资产减少6.96万元,减幅2.41%;处置房屋建筑物55平方米,账面原值3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5.7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9项,账面原值137.76万元;出租房屋1274.80平方米,账面原值198.6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7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897.59 | 4135.83 | 4701.77 | 3927.25 | 96.34 | | 678.18 | | 2777.78 | 282.21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6.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78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工程采购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主要购买:一是临沧市森林火灾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二是森林城市复查服务采购;三是2020年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印刷采购;四是森林火灾保险项目操作手册采购;五是办公设备购置(多功能一体机、档案柜、文件柜、复印纸、便携式电脑、数字照相机、空调、办公椅、药品柜)。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共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7个,财政资金投入1843.49万元,覆盖率100%,自评分为95.4分,自评等级为优。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专户无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6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