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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三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四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市级、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五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临沧市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六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七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草原、湿地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八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十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十一是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法律、法规。十二是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法律、法规。十三是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加强全市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建议。十四是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工作。十五是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林木种子、草种管理法律法规,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十六是贯彻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工程法律法规。十七是负责依法保护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十八负责贯彻落实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国有林场能力建设。十九是负责依法保护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二十是负责依法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资源,调查自资源并建站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二十一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部门共有独立核算的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共1个,机关内设机构8个: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临沧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临沧市临沧坚果产业发展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森林草原防火科、人事科(老干部管理办公室)和机关党委。纳入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其他事业单位10个:包括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市林业科技教育管理站、市公益林管理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市国有林场管理站、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二级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3个,包括云南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及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院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国土绿化蓬勃开展。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效,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通过国家审查验收。全面推进国土绿化,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造林绿化工程,以重大工程促进资源稳步增长,完成义务植树640万株、造林42.49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22.12万亩,特别是退耕还林取得重大成果,在全国率先实现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成为全国林草高质量发展的样板,为全国做出了示范。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完成保护地优化整合预案上报,通过省级评审,预计整合优化后全市自然保护地面积286499.3公顷、新增72309.6公顷。强化公益林和护林员管理,修订了《临沧市护林员管理办法》,有效促进了生态护林员作用发挥,全市705.2万亩公益林、941.62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等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圆满举办了第二届临沧坚果文化节、2020年国际澳洲坚果研究与发展促进会年会暨产业扶贫交流视频会,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表扬。重点围绕“一县一业”建设,全面推动以凤庆县—核桃、永德县—临沧坚果为主的木本油料提质增效,核桃初加工和临沧坚果精深加工机械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临沧坚果、核桃产品知名度进一步提高,临沧坚果被亚洲果蔬产业博览会组委会评为2020年度最受欢迎的果品区域公用品牌100强,临沧核桃通过中外专家全营养检测、并在新西兰《食品科技和营养研究》杂志发表。
3.生态扶贫卓有成效。统筹推进生态治理、生态保护、生态产业等扶贫工作,林业和草原资金精准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投入林业生态扶贫资金5.0462亿元,其中,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投入生态扶贫资金6871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0676户42954人。分项目情况:投入19908万元,实施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22.12万亩;投入880万元,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1.1万亩;投入3000万元,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30万亩;投入3723万元,选聘生态护林员4556名,年人均发放管护费8172元,带动4556户16401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投入9099.62万元,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705.2万亩;投入13839.9万元,实施天然林商品林停伐补助941.62万亩;投入12.034万元,完成林业技术培训21期,培训人员4432人次。全力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投入挂钩村林业生态扶贫资金47.4万元,并持续开展“四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208人次入户走访,跟挂钩农户面对面交流,宣讲脱贫攻坚政策、开展感党恩教育,挂钩村—龙竹洼村在第三方考核评估中实现考核工作组“零问题、零举证”出村。
4.科技兴林成果显著。以临沧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全面推动林草科技创新工作,国家林业草原澳洲坚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张守攻院士工作站挂牌成立,张守攻院士团队、朱有勇院士团队及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西南林业大学、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交流合作深入推进,召开了临沧市农林可持续发展科技合作交流座谈会,并举行选派博士签约仪式,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交流合作关系,各大科研院校分批次选派博士专家驻临开展科研指导。“临沧坚果丰产栽培和采后标准化初加工示范与推广”“核桃提质增效新型实用技术示范与推广”等一批科研成果成为国家级科技示范项目。
5.资源保护全面加强。认真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连续31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临翔区、凤庆县、双江自治县列入全省十个林长制试点县并启动实施;森林督查核查图斑3437个、3360.5公顷,移交查处违法图斑1066个、526.04公顷、蓄积1472立方米;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整治,完成问题及人类活动点位整改500个,其中列入管理台账287个。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共接到报送监测信息741条,均未发现异常情况;妥善做好在养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及处置工作,处置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7.37万只,兑付补偿资金1959.098万元。特别是深入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核查省级下发图斑1139个、841.8149公顷,自行增加核实14个、9.5692公顷,核实省委第一巡视组下发图斑111个、46.2558公顷;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图斑178个、40.8237公顷。
6.发展环境持续改善。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为核心,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加强警示教育、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具体实施办法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支持保障全市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争取到位中央、省级林业项目资金7.37亿元,到位市外林业产业招商引资资金27.39亿元、工业到位资金3亿元,其中,到位省外资金22.33亿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特别是在全市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服务保障中,全市转报长期使用林地项目82个、面积572.1169公顷,其中“五网”基础设施项目39个、面积481.8359公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林业和草原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独立核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17人。在职实有2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7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财务总收入45654547.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654547.2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13347.23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安排消化预拨工程性欠款补助资金和消化预拨澳洲坚果补助资金,2020年没有安排消化预拨款;二是有新调入人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财政拨款收入45654547.23元,其中:本年收入45654547.2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654547.23元(本级财力45654547.23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13347.23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安排消化预拨工程性欠款补助资金和消化预拨澳洲坚果补助资金,2020年没有安排消化预拨款;二是新调入人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总支出45654547.2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654547.23元,其中:基本支出40034547.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1947.23元,主要原因:有新调入人员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一般公用经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相应增加。项目支出56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400元。主要原因:2021安排消化预拨工程性欠款补助资金和消化预拨澳洲坚果补助资金,2020年没有安排消化预拨款。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67586.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4084元,主要用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家属生活补助。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16837.1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12439.8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开支。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9240.8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开支。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53636.96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在职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费用开支。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521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事业单位医疗费用开支。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支出15369928.2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414129.7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支出215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29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支出。
“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支出11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林业产业工作顺利开展的经费开支。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11437206.12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89745.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60301-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支出2444498.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654547.23元,其中:基本支出40034547.23元,项目支出5620000元。
基本工资9466920元(其中:基本支出9466920元)。
津贴补贴9105240元(其中:基本支出9105240元)。
奖金2899785元(其中:基本支出2899785元)。
绩效工资5297904元(其中:基本支出5297904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91151元(其中:基本支出3191151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31680.75元(其中:基本支出2231680.75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53636.96元(其中:基本支出753636.96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8747.76元(其中:基本支出188747.76元)。
住房公积金2414129.76元(其中:基本支出2414129.76元)。
医疗费3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0元)。
办公费5847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470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水费6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63600元)。
电费8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87200元)。
邮电费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0元)。
差旅费51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00元,项目支出380000元)。
劳务费10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00元)。
工会经费189338.4元(其中:基本支出189338.4元)。
福利费146197.8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97.8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0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公务交通补贴98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986400元)。
离休费280680元(其中:基本支出280680元)。
退休费1691251.8元(其中:基本支出1691251.8元)。
生活补助24084元(其中:基本支出24084元)。
公务接待费469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900元)。
其他交通费用10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000元)。
印刷费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60000元)。
会议费9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元,项目支出850000元)。
委托业务费278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2780000元)。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000元,项目支出150000元)。
咨询费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
手续费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上级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838100元,较上年减少24700元,下降2.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194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元,下降3%,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因公出国(境)5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财政要求,三公经费预算数要在2020年基础上压缩不少于3%。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76900元,较上年减少8900元,下降3.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2490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财政要求,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要在2020年基础上压缩不少于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7200元,较上年减少9800元,下降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6200元,较上年减少800元,下降4.7%,公务用车运行费351000元,较上年减少9000元,下降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原因:根据财政要求,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要在2020年基础上压缩不少于3%。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林业和草原系统要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全力推进“森林临沧”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率先把临沧建成最美丽的地方作出更大贡献。
(一)森林防火经费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
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森林火灾不超过90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
(二)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
1.为建立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机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省林业和草原局将我市纳入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范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付率在95%以上。
2.为加强临沧市花果山城市森林公园管护,切实把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好、建设好,提供一个良好的休闲环境,增加市民幸福感。一是完成每年2次园区内除草,移栽植物,修剪等工作。二是对木制品每年4到5月刷油漆1次。
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21年国际澳洲坚果发展年会和临沧坚果文化节筹备工作。
(三)林业专项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
为进一步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和国有林场改革等顺利实施,提高造林质量,更好地开展督促、监管和指导,高质量抓好林产业基地建设,保障林业产业工作顺利进行,稳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四)消化预拨工程性欠款补助资金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
支付完成500000元工程性欠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本局属财政补助行政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为进一步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和国有林场改革等顺利实施,提高造林质量,更好地开展督促、监管和指导,高质量抓好林产业基地建设,保障林业产业工作顺利进行,稳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0833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736.2元。主要原因:有新调入人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1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林业专项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2020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完成情况和2021年工作安排意见。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区等自然保护地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对违反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等涉林审批手续,或当地政府和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造成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整治。
五、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商品林停伐和国有林场改革等顺利实施,提高造林质量,更好地开展督促、监管和指导,高质量抓好林产业基地建设,保障林业产业工作顺利进行,稳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18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总结临翔区、凤庆县、双江自治县林长制改革省级试点的工作经验,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持续推进重点功能区、生态脆弱区退化区域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完成新造林20万亩。
八、项目实施成效
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完成义务植树600万株以上,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持续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为主的森林经营,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实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00万亩(核桃80万亩、临沧坚果20万亩)。
附件2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临沧市花果山城市森林公园管护项目。
二、立项依据
临沧市花果山城市森林公园管护协议。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13年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临沧市花果山城市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总建设面积523亩,建设地点:临翔区西南郊花果山。
五、项目实施内容
实施花果山城市森林公园日常管护,切实把森林公园管理好,保护好,建设好,提供一个良好的休闲环境。检查公园景点、道路、厕所等保洁情况;检查公园森林防火、防范乱砍盗伐及取土等情况;检查公园的治安管理,园区内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5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对木制品每年4到5月刷油漆1次,对每年2次园区内除草、移栽植物、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公园管护人员在岗、安全防范措施到位、秩序良好、卫生整洁、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发挥科技示范功能、树木无偷砍和死亡、园区清理整洁。
附件3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云森指办〔2012〕2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全市有林地面积2290万亩,每年每亩配0.1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各类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森林防火防控能力建设,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229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无扑火人员伤亡。
八、项目实施成效
2021年森林火灾不超过90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
附件4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
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云林发〔2017〕5号)及《临沧市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坚持“统一组织招标采购、统一签订保险服务协议、统一推进实施”的要求,通过财政保费补贴支持的手段,采取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模式,引导保险公司、林权所有者、辖区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着力提高林业灾害保险覆盖面。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市级统一投保、县(区)组织参保的原则,开展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2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全市8县(区)。
八、项目实施成效
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赔付≥95%,受益对象满意度80%以上。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62700111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2021030306155617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