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临沧市林业局编制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相关说明及附件组成。
一、概述
临沧市林业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于2008年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抓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技术维护、信息发布工作和网络查询处理,以及"96128"咨询的受理,其它各科室提供信息公开的需求和内容,共同配合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临沧市林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文件的制定出台严把关口,明确规定各业务科室出台的政策、规定、报告、通知、指示等文电,除涉密文件外,一律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林政法规、项目审核报批、林业专业技术评定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都做到了在合适的媒介上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坚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省、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文件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即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对我局涉及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负责部门,各业务科室审查各自需要公开的政策、规定、报告、通知、指示等文电,杜绝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我局2016年全年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647条(次),其中,国家、省、市级报刊类纸媒发表文章(信息)983条(次),各级电视、电台播发新闻(信息)191条(次),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市林业局网站信息473条(次)。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需要向公众公开的给类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政策、最新林业工作动态、林业项目审核报批等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网站公开(、),以及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其它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设在局办公室。本着"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例外"的原则,凡是符合公开的信息基本上都能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2016年我局向社会公布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现场受理点等均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和96128电话咨询工作,2016年无96128专线查询,共处理网上政务信息信访咨询3件,均已答复办结,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牢固,还存在着未及时公开的问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服务大众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林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的结合。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发布体系,向社会公众公开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内设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以服务林农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相关说明及附件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585号市林业局办公室,电话:0883-216151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临沧市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70209审定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