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局下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林人事〔2024〕2号)和《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24〕32号)要求,为做好临沧市2024年度林业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申报
参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林人事〔2024〕2号)和《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线上申报职称审核工作的通知》(临人社便函〔2024〕222号)执行。
二、中级职称申报
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精神,已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线下申报。
(二)申报评审范围对象和专业、申报条件参照《云南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32号)执行,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1.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统一报送。
2.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团体和自由职业者: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并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在单位注册地申报推荐,经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后统一报送。
3.非林草系统单位申报人员需进行委托评审,由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四)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
2.身份证、资格证、聘任书、学历证明复印件各1份。
3.累计5年的现任职称岗位聘任书(含聘任至2024年8月底的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
4.取得现任职称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各类业务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5.取得现任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复印件1份。
6.取得现任职称以来的学术成果复印件各1份。发表的论文只需复印出版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所在页(如有学术著作,需提供原件)。
7.廉洁情况、公示情况,非公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申报人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8.《临沧市林业工程中级职称申报简表》一式15份。要求:所填内容要与《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相关内容一致,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简表》内容进行核实并公示,填写公示情况同时加盖公章,逐级上报审核。
9.《资格审议、评审名册汇总表》、《林业工程师申报资格审查情况报告》1份(纸质和电子版),由各单位负责职称工作人员汇总报送。
10.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宽高比例为4:5,文件大小为200KB至1MB之间,像素要求最低480px*600px,最高960px*1200px。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
以上材料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临沧市林业工程中级职称申报简表》《资格审议、评审名册汇总表》无需装订外,其余上报材料按第二至七项装订成册。
三、初级职称申报(局下属事业单位)
局下属事业单位初级职称的申报参照中级职称执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4年7月30日,评审时间暂定于8月中旬。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基层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要审核所有填报内容的相关原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基层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均要在推荐上报的评审材料上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和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材料不实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承担。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用人单位须将经审核拟同意向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学术和业绩成果等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连同公示情况说明一并上报。
(三)身份证、资格证、聘任书、学历证明、继续教育证书、各类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发表等材料,报送单位需查阅原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均在推荐上报的评审材料上签“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和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用人单位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申报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加盖公章后一并上报。
(四)对一线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倾斜。专业技术人员驻村工作期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优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参与驻村工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驻村工作表现突出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可视为是相应等次的业绩成果奖项。
(五)因工作变动或专业技术岗位调整,现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原取得职称系列不属于林业工程职称系列,需变更职称系列为林业工程职称系列的,须在现林业工程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具备林业工程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经单位考核合格可推荐申报转评相应级别的林业工程职称。原取得职称后与林业工程相关相近业绩成果,可作为转评林业工程相应级别职称的业绩参考。
(六)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要进行述职。
(七)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4年7月30日,评审时间暂定于8月中旬。请各单位负责人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和《2024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林业工程师申报资格审查情况报告》1份(纸质和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一)评审工作结束后,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二)相关申报表格,可登录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info/1434/486472.htm“通知通告”栏下载。
附件: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送评材料一览表(贴于材料袋封面)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4.临沧市林业工程职称申报简表
5.2024年林业工程职称资格审议、评审名册汇总表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