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人事科、局规划财务科、市林木种苗管理站: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6〕196号)规定,邱敏同志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研究,同意邱敏同志退休,其退休待遇按相关政策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发给一次性安家费300元。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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