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600301000
临沧市农机安全监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2、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秩序管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制定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对各县(区)农机安全生产进行目标管理及考评;
4、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遵章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5、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核发、安全技术检验等管理工作;
6、负责办理全市拖拉机驾驶人员的考核、发证等拖拉机驾驶证业务;
7、配合公安交通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驾驶员进行监督管理,纠正违章、违法行为;
8、督促、指导各县(区)抓好辖区内各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0、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多措并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好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二是全面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市、县、乡三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重心下沉、防线前移、不留死角”的监管要求,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2、规范农机监理业务。一是严格行政许可办理。坚持“谁承办、谁签字,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及其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以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废止云南省农业厅2015年第18号公告事项的通告》要求,严把牌证审批,严格禁止装用不符合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办理注册、转入、发动机变更登记;二是规范信息统计档案管理。规范事故统计和业务统计范围、指标、统计上报方式,强化对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提高数据分析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三是加强痕迹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10本台账,微耕机备案管理台账,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四是严格排查符合国家第二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且整机生产日期在2016年11月30日之后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情况,全市共核实134台。
3、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认真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六个一”“六月安全宣传月”要求,充分利用办理业务、教育培训、执法检查、送检下乡等时机,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教育警示片,利用各类媒体,丰富宣传、解读相关政策的方式方法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农机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安全常识等宣传常态化,特别加强对当前变型拖拉机社会化检测、清零、报废、运营管理、违法处罚等新政策的专项宣传,以及在重要农时、节日等重点时段,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警示、提示,营造专项整治氛围,强化工作效果。
4、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全市各县区农机监理部门加强与当地公安交警、安监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重要时段,深入农村道路、田头、场院开展执法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截至2021年11月,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对各县(区)共开展督查检查8县次,完成问题整改21个。各县(区)共排查出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275起,其中无证驾驶13起、未检验作业166起,证件到期未审78起,排查一般隐患237项,已整改237项,整改率100%
5、扎实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全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安办〔2021〕1号)、《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公安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关于进一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农机监字〔2021〕2号)工作精神,深化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强化对变型拖拉机的监管,完善目标管理。一是对辖区内在册变型拖拉机进行全面排查核实,比对纸质档案与信息系统,做到辖区内登记注册的变型拖拉机纸质管理档案数据与云南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一致。二是梳理已注销变型拖拉机档案,收存相关佐证材料,对不规范档案进行补全、完善。三是排查辖区内外籍变型拖拉机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形成相对稳定的数据及管理档案。四是加强目标档案管理,对管理对象分类造册,注明管理对象的具体情况,做到县、乡、村三级信息联动互通,强化管理,适时更新。五是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社会化检测,2021年10月1日起,全市变型拖拉机检测已全面社会化。六是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2021年度变型拖拉机季度清零计划表》《临沧市2021年变型拖拉机注销进度表》。截至12月份,已注销变型拖拉机14778台,完成计划10515台的140%,报废回收拆解169台。
6、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和巩固。认真落实《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7〕7号)精神,全市农机监理部门积极争创省级、部级“平安农机”示范县,以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目前,耿马县正在进行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准备工作。为巩固 “平安农机”示范县成效,确保工作连续性和示范效应,已创建的三个县共投入巩固资金14万元。
7、健全农机安全监管机制。一是落实农机安全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农机安全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按照清单化管理、闭环整改的要求,对农机安全隐患风险进行排查整治;二是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生产例会、形势分析会、安全生产学习调研、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制度;四是落实与公安交警联合执法、信息互通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137次,召开联席会议15次,录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拖拉机及驾驶人信息37206条,相互通报信息47次。
8、继续推进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云南省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2021年为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临沧市农机监理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完善治理措施,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临沧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是隶属于临沧市农业农村局的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属于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宣传教育科、安全监理科、秩序事故科4个内设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核定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工勤人员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2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无数据。本单位公开表为万元表,公开说明金额单位为万元,如有细微差异,是四舍五入形成,可忽略不计。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农机安全监理站2021年度总收入合计214.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45万元,减幅21.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42万元,占总收入的99.95%,比上年同期减少57.55万元,减幅21.16%;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项目开展滞后。其他收入0.09万元,占总收入的0.05%,因上年度未发生其他收入,无法与上年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农机安全监理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214.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55万元,减幅21.16%。其中:基本支出203.68万元,占总支出的94.99%,比上年同期减少45.04万元,减幅18.11%;项目支出10.74万元,占总支出的5.01%,比上年同期减少12.51万元,减幅53.81%;支出减少主要原因2021年因疫情原因项目开展滞后。本年度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04万元,减幅18.11%,主要原因在有1名职工因留滞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的7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3% ;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7.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2% ;退休人员经费支出6.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 ;办公设备购置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5%。机关运行经费为17.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4.9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51万元,减幅53.8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市级项目资金只有20万元。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举行全市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检验应急机制、锻炼队伍、提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巩固和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组织召开了2021年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农机事故应急演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农机安全监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比上年同期减少57.55万元,减幅21.14%,减少的原因是因疫情原因项目开展滞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43万元;退休费支出7.10万元;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万元。
3、213类 农林水支出165.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44.92万元,津贴补贴支出61.11万元 ,奖金支出30.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3万元;办公费支出3.02万元,水费支出0.36万元,电费支出0.36万元,邮电费支出0.23万元,差旅费支出4.21万元,会议费1.09万元,培训费支出1.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工会经费支出0.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9万元,资本性支出0.57万元。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农机安全监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预算的58.89%。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59%;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又因办证业务下放到县级监理站办理,所以支出费用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71万元,比2020年减少2.68万元,下降41.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54万元,比上年减少2.75万元,减幅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比上年增加0.07万元,上升7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4万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因此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万元。其中: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农机道路安全管理,加强农机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拖拉机驾驶人考试、证书发放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70%。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17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70%,接待批次为4次,人次21人。主要用于省级农机监理部门及各地州监理人员来临沧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区)农机监理站人员到市农机监理站办理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未发生国(境)外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农机安全监理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5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6万元,同比下降5.61%。市监理站注意开源节流,减少了办公费的开支。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资产总额84.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7万元,固定资产83.7万元。公务用车一辆计提折旧96个月,已记提完折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11万元,同比减幅11%,主要原因是用来支付公务用车的过路费,所以资金结存量减少,流动资产减少。固定资产增加0.5万元,同比增幅0.6%,主要原因是购买公务之家电子凭证柜。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没有进行政府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600301111
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格2022092904354675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