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4 18:18 信息来源: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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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负责生产中和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抽查。

2.承担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检验检测工作。

3.承担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开展检验检测等工作。

4.承担农产品产地土壤、生产用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

5.承担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土壤养分及土壤中微量元素检验检测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纠纷调查、鉴定和评价。

7.负责辖区内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负责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工作。

8.完成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制度规范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制度管理、强化制度学习、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制度》,按照《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关于明确和调整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职责的通知》文件安排,引导干部职工充分做到工作规范、操作合规。班子成员、各室负责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落实。

2.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由于中心党员人数增加,根据《中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对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成立支部委员会的批复》(临农党委发〔2023〕4号)成立中共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支委委员,制定了《中共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召开支委会10次、支部党员大会4次,讲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制定了《中共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计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参加市局主题教育读书班2次,开展中心主题教育集中学习2次。

3.抓实干部作风建设。一是强化政治学习。坚持例行学习制度,年内共召开干部职工大会5次、例行学习会议42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等书目的学习,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业务学习。采取外部培训与内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单位管理体系、检测标准或规范、检验检测方法原理、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量值溯源和数据处理知识、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维护规程及检验检测机构安全与防护知识等的学习,并对学习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考核。组织检测人员赴楚雄州检测中心跟班学习畜禽产品检测技术,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培训会议。三是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实施方案,根据《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惜岗位、转作风、争先进”工作,积极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重点问题。让“严实守纪、进取担当、雷厉风行、善作善成”成为干部职工的鲜明特质。2023年,中心班子成员下基层开展农兽药安全使用、绿色食品申报等知识培训共10次,每月至少1次到基层一线现场办公,重点解决县(区)检测机构能力提升、经营主体安全用药及绿色食品申报程序不清楚等问题。

4.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下发《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落实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实施方案》《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负直接责任,既抓业务,又抓反腐倡廉建设,做到了勤廉双优。坚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于工作始终,对“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一年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4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5次,无“一言堂”和“家长制”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切实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执纪执法工作。

5.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中心班子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6.抓实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以“提高检测工作质量”为核心,各部门严格按照管理体系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运作,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认真抓好实验室质量管理。一是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相关要求,对单位《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进行修订,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贯。二是严格开展质量活动。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内务、安全、环境检查和质量目标考核、检验工作质量考核、质量监督、质量监控、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质量活动,发现存在问题并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顺利通过省级资质能力验证考核。积极参加2023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按时按量完成了盲样考核的检测任务,并将检测结果和报告及时上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顺利通过省级资质能力验证考核。

7.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抓实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为准确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查找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2批次/千人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我中心抽检任务数296批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进一步增强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雷达预警作用,共完成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例行抽检299批次(蔬菜255个,水果44个),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01%,其中,不合格产品蔬菜2个,合格率99.3%。二是抓实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为准确分析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有害因素和残留来源,及时防范和有效杜绝风险隐患,结合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种植业产品重点治理品种(豇豆、韭菜、芹菜、香葱)和应季上市品种,在全市范围开展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152批次,共完成154个其中茶叶112个,蔬菜32个,水果10个,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01%,合格率100%。三是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产出来”“管出来”等工作要求,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根据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工作要求,中心受市农业农村局指派,与县(区)农业执法人员共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共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53批次,实际完成抽样258批次。其中,蔬菜45批次、水果10批次、鸡肉39批次、鸡蛋20批次,猪肉83批次、猪肝56批次、牛肉5批次,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01%。合格率100%。

8.抓实产业绿色发展。围绕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全国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目标,着力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全市绿色有机产品累计认证198户756个产品,面积326.41万亩,分别较上年增11.3%、19.2%、47%。其中:绿色食品认证40户160个产品,面积134.21万亩,分别较上年增90%、26.9%、114%,有机产品累计158户累计达596个产品,认证面积192.20万亩,分别较上年增7%、17.3%、20.6%。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2个,面积284万亩。名特优新农产品4个,面积194.6万亩。一是加大绿色认证力度。今年以来,全市绿色食品新获证企业(合作社)共14户28个产品,认证面积70.91万亩。正积极组织11户企业(合作社)59个产品申报绿色食品,目前正在开展产地环境和产品检测,待产地和产品检测报告出具后组织材料上报省中心评审;二是推进绿色标准化生产。双江勐库镇亥公村进入全国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名单,凤庆县滇红茶产品进入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名单。重点围绕凤庆和双江重点茶产业工作,以产业为抓手,认真做好标准化原料基地创建工作。凤庆县48.87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已通过农业农村部验收,成为全省首个茶叶类示范基地县。双江县进入第二十七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名单并按七大体系开展创建工作;三是抓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按照《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规范》要求,按照应报尽报原则,统筹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地方产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工作。目前,已申请登记的4个产品(凤庆核桃、凤庆滇红茶、临翔蜂蜜、沧源黑蜜)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永德芒果、永德忙肺茶、凤庆山李子、镇康马鞍山茶、临翔甜竹笋5个产品正在积极申报中;四是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年检制度,对3户企业实施了绿色食品年检,3户企业3个产品完成了绿色食品续展工作;抓好证后抽检,抽取无公害农产品14个、绿色食品产品3个、地标农产品2个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未检测出产品不合格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绿色食品认证主体公示牌挂牌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方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着力提高农户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对农产品认证工作的认识度;加强认证监管,严把认证准入门槛,对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依法予以查处,切实维护认证产品的品牌形象;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检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次6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300份,发放规范手册200份,重点检查用标产品证书的有效性,有无转让、买卖产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等行为,共检查市场(超市)16个,无违规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行为。

9.抓实驻村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一是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安排,派出2名工作人员驻永德县大山乡开展驻村工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切实为帮扶村和村民解决实际困难。访民情、谋发展。要真心俯下身子,融入老百姓的生活工作中,向他们大力宣讲国家政策,为帮扶户出点子,谋策略。改作风、严纪律。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吃住在村、工作到户,严禁擅自脱岗。二是结合临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创卫包保网格点大文小街组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创卫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督促引导包保网格内商户、群众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卫工作,为实现临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贡献力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室、检测室。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农业农村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共15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3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4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总收入的0.0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63万元,增长6.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61万元,增长6.16%;其他收入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虽退休1人,但调入2人,新招录1人,导致人员增加,干部职工职级晋升、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变动,所以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为税务局拨来扣税手续费较上年增加;故本年收入合计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3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28万元,占总支出的86.22%;项目支出32.32万元,占总支出的13.78%;2023年本单位未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03万元,增长5.8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93万元,增长21.60%;项目支出减少22.91万元,下降41.48%;主要原因是2023年虽退休1人,但调入2人,新招录1人,导致人员增加,干部职工职级晋升、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变动,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由于2021年的部分项目资金在2022年拨付,所以本年项目经费减少;总体比较本年支出合计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7%。(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3.07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32万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9.23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开展经费4.26万元;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18.72万元;2020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委托协作费(非财政资金)0.05万元;农业农村局拨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非财政资金)0.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13.61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是2023年虽退休1人,但调入2人,新招录1人,导致人员增加,干部职工职级晋升、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变动,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由于2021年的部分项目资金在2022年拨付,所以本年项目经费减少;总体比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18.7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2.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8.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7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1%。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48.8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3.49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45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万元,决算为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8%。其中: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8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39%,完成年初预算的6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0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1%,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8%。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0万元,决算为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维修费较高,2023年未大修车辆,故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0万元,下降40.12%。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3万元,下降3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70.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维修费较高,2023年未大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23年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及绿色食品认证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中心茶叶产品抽样小组到临沧市的茶叶产品生产基地、专卖店和批发市场等开展茶叶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抽样工作,在永德县开展茶叶抽样工作及永德县运送样品到我中心发生的接待支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资产总额632.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5万元,固定资产631.7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13万元,下降16.96%,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8.96万元,下降16.95%,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增加,导致固定资产的减少,故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处置,也无房屋出租。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茶叶专项监测112个;完成农产品专项监测:蔬菜32个,水果10个;监督抽查:258(种植业55个,畜禽203个);例行监测:299(蔬菜255个,水果44个);新认证“三品一标”完成47个,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2023年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已按项目计划实施完毕,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实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良好。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001032601601111

附件【临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2024091909490213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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