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四五”耕地质量提升规划

发布日期: 2022-03-04 12:06 信息来源: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云南省“十四五”耕地质量提升规划

  (2021—2025年)

  目 录

  一、发展现状

  (一)耕地概况

  (二)工作成效

  (三)机遇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区域重点

  (一)区域布局

  (二)技术路径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

  (二)促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

  (三)提升土壤改良培肥水平

  (四)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

  五、重点工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二)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工程

  (三)耕地土壤培肥改良工程

  (四)退化耕地治理修复工程

  (五)耕地质量专项监测工程

  六、环境影响分析

  (一)环境影响

  (二)应对措施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三)强化政策扶持

  (四)严格监督考评

  (五)加大宣传引导

  耕地是最宝贵的农业资源、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持续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对保障云南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和质量安全,做特“绿色食品牌”,维护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对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环境持续改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质量提升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保耕地,不仅要保数量,还要提质量;关键在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建设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实施耕地轮作休耕,提高耕地质量。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一、发展现状

  (一)耕地概况

  1.耕地土壤资源。云南省属高原山区省份,高海拔和陡坡土地所占比重较大,山地占84%,高原、丘陵约占10%,坝子(盆地、河谷)仅占6%。根据《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以下简称“三调”),耕地全省8093.32万亩。其中,水田1487.11万亩,占18.38%,主要分布于各地排灌条件较好的坝区和山麓地带;水浇地268.09万亩,占3.31%,主要分布于有一定灌溉条件、适宜种植旱作的地区;旱地6338.12万亩,占78.31%,广泛分布于全省各地。

  从全省不同坡度的耕地分布情况来看,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908.21万亩,占全省耕地的11.2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56.60万亩,占11.8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516.31万亩,占31.1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203.28万亩,占27.2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508.92万亩,占18.64%。

  2.耕地质量等级。依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2号)和《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国家标准,以“三调”耕地为基数,选取养分状况、土壤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指标对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全省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平均等级为5.42等。

  表1 云南省耕地质量等级面积与比例

  一至十等耕地在云南省均有分布,面积超过1000万亩的等级有4个,依次为五等地1379.34万亩、六等地1265.42万亩、四等地1179.24万亩、七等地1118.47万亩,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17.04%、15.64%、14.57%、13.82%。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1669.23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20.62%;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3824.00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7.25%;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2600.09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32.13%。

  (二)工作成效

  1.全省耕地质量等级稳步提升。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集成一批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酸化改良等高效适用技术模式,确保高标准农田等重点区域技术措施覆盖面积达到90%以上,耕地质量等级稳升不降。全省耕地质量较2015年底提升0.56个等级,并于2019年首次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云南省耕地质量等级情况。

  2.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十三五”期间建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1168.59万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的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体系,布设覆盖主要土壤类型的耕地质量调查样点9108个。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453.76万亩,耕地质量监测点944个。

  3.农业资源保护利用有效加强。大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深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4年实现负增长。加强田间排灌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88.51万亩,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

  4.耕地质量保护制度日趋完善。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并施行《云南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办法》《云南省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办法》《云南省耕地质量监测管理办法》,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健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长效机制,提高耕地质量管理水平。

  (三)机遇挑战

  1.发展机遇。

  (1)法律法规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制定和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加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有关条款;国务院连续作出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等重大决策部署,为耕地质量提升提供了政策保障。

  (2)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云南省立足多样性资源这个独特基础,作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带来重大机遇。

  (3)农业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党中央、国务院把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纳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持续改善产地环境,保护利用耕地资源,为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厚植发展潜力。

  (4)优质农产品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速转变,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生态优质农产品刚性需求持续增长,亟需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质量效益。

  2.面临挑战。

  (1)全省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不高,中高坡度耕地比重过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产条件总体较差,投入建设成本较高,优质耕地资源有限,高等级耕地(一至三等地)面积仅占全省耕地的五分之一,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

  (2)农业绿色发展质量总体不高。面对生态文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刚性要求,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增加,资源环境要素约束日益趋紧,耕地用养结合不够紧密,耕地土壤和农田生态功能退化,耕地保护和农业发展还没有真正转到数量质量并重上来。

  (3)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政策激励机制还不完善,耕地地力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衔接不畅,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评价补偿机制还不健全。

  (4)监测管理能力依然薄弱。耕地质量监管人员设备不足、监测管护能力欠缺,难以满足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一些地区对耕地质量提升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和资金投入不到位,统一领导、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和信息共享、协同高效的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有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以提升耕地质量为首要目标,分区分类综合管理,降碳减量协同增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质量,推进耕地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粮食安全、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坚持系统观念,正确处理耕地质量提升和粮食安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生态环境的关系,优化重要农产品生产布局,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协同推进,依法依规、分类分级、循序实施。

  ——量质并重、保护提升。在严格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耕地质量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质量红线”要求,划定耕地质量保护的“硬杠杠”,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因地制宜、靶向施策。与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相衔接,以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根据不同区域耕地质量现状,分析主要障碍因素,集成推广适用技术模式,有序推进耕地质量等级稳步提升。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建立耕地质量提升稳定投入保障机制,发挥重点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农民、地方政府和社会主体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合力参与耕地质量建设的良好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耕地质量提升取得突破性进展,耕地质量等级稳步提升,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农田生态环境质量和耕地质量调查监测水平明显提高,构建起更为完善的耕地质量提升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耕地质量提升道路(见表2)。

  ——耕地质量平均等级达到5.17等,重点项目区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措施覆盖率达90%以上。

  ——新建高标准农田1500万亩,改造提升550万亩。

  ——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新增高效节水灌溉326万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完成国家下达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指标任务,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1400万亩,耕地轮作300万亩。

  ——建成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950个,耕地质量调查样点9108个。

  到2035年,全省耕地质量提升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结合,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形成耕地质量提升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更加有力,耕地综合效益、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高的新格局。

  表2 “十四五”耕地质量提升主要指标

  

  *注: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措施主要包括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绿肥种植还田、酸化土壤改良、深耕深松等。

  三、区域重点

  (一)区域布局

  根据《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和中国综合农业区划等,结合不同区域耕地特点、土壤类型分布特征,将云南省129个县(市、区)划分在3个区域,即川滇高原山地农林牧区(西南区)、滇南农林区(华南区)、川藏林农牧区(青藏区)。

  川滇高原山地农林牧区涉及云南省12个州(市)、77个县(市、区),耕地总面积4978.33万亩,约占云南省耕地总面积的61.5%;气候类型多样,水资源较为丰沛,但不同地区、季节和年际之间差异大;农产品种类丰富,以一年两熟为主,是我省粮食、油菜籽、蔬菜、鲜切花、核桃、中药材、畜产品主要产区和特色水果重要产区。

  滇南农林区涉及云南省8个州(市)、47个县(市、区),耕地总面积3025.76万亩,约占云南省耕地总面积的37.4%;气候温暖多雨,水资源丰富,农作物以一年两熟或三熟为主,是我省优质稻、茶叶、水果、咖啡、澳洲坚果、糖料蔗主要产区和冬春蔬菜重要产区。

  川藏林农牧区涉及云南省2个州(市)、5个县(市、区),耕地总面积89.23万亩,约占云南省耕地总面积的1.1%;高寒气候,可用耕地少,农业产业发展受到限制,农产品以一年一熟的青稞、特色畜禽产品为主。

  1.川滇高原山地农林牧区。

  川滇高原山地农林牧区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为4.79,是云南省3个农业区耕地质量等级最高的区域。其中,五等地占比最高,达到20.76%,四等地、六等地分列二、三位,占比分别为18.33%、15.85%(见图1)。

  

  图1 川滇高原山地农林牧区耕地质量等级面积比例分布图

  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1300.09万亩,占川滇高原山地农林牧区耕地面积的26.11%;主要分布在曲靖、昆明、楚雄、大理等州(市),以水稻土和红壤为主,没有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2735.07万亩,占川滇高原山地农林牧区耕地面积的54.94%;主要分布在曲靖、昭通、昆明、楚雄、文山及大理等州(市),以红壤和水稻土为主,基础地力中等,灌排条件一般,存在酸化、障碍层次等障碍因素。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943.17万亩,占川滇高原山地农林牧区耕地面积的18.95%;主要分布于昭通、曲靖、大理等州(市),以红壤、黄壤、水稻土和黄棕壤为主,立地条件较差,土层浅薄,存在酸化、潜育化、瘠薄、障碍层次等障碍因素。

  2.滇南农林区。

  滇南农林区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为6.40。其中,七等地占比最高,达到18.87%,八等地、六等地分列二、三位,占比分别为16.45%、15.27%(见图2)。

  

  图2 滇南农林区耕地质量等级面积比例分布图

  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362.66万亩,占滇南农林区耕地面积的11.98%;主要分布在红河州、保山等州(市),以水稻土为主,没有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1060.46万亩,占滇南农林区耕地面积的35.05%;主要分布红河、临沧、文山、普洱等州(市),以水稻土、红壤和赤红壤为主,基础地力中等,灌溉条件一般,部分耕地存在潜育化等障碍因素。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1602.64万亩,占滇南农林区耕地面积的52.97%;主要分布在普洱、临沧、红河和文山等山地区域,以水稻土、红壤及赤红壤为主,基础地力相对较差,农田基础设施缺乏,部分耕地存在酸化、瘠薄等障碍因素。

  3.川藏林农牧区。

  川藏林农牧区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为6.82。其中,七等地占比最高,达到19.72%,八等地、九等地分列二、三位,占比分别为17.91%、17.90%(见图3)。

  图3 川藏林农牧区耕地质量等级面积比例分布图

  评价为一至三等地的高等级耕地面积为6.48万亩,占川藏林农牧区耕地面积的7.26%;全部分布于迪庆州,以水稻土为主。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没有明显障碍因素。评价为四至六等的中等级耕地面积为28.46万亩,占川藏林农牧区耕地面积的31.90%;散布于迪庆州、怒江州等山地坡下处,以水稻土和红壤为主,这部分耕地地块较为破碎,土壤肥力差,土层浅薄,灌溉能力差。评价为七至十等的低等级耕地面积为54.28万亩,占川藏林农牧区耕地面积的60.84%;主要集中迪庆州、怒江州的山地中上部,以黄棕壤和棕壤为主,这部分耕地海拔高,且土层较薄,灌溉能力差,耕地生产能力较低。

  (二)技术路径

  为解决好基础设施薄弱、土壤瘠薄退化、耕地碎片化、基础地力下降等主要制约因素,以建管并重、提质增效、改良培肥、生态保育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集成推广“建、管,效、绿,改、培,保、养”八个方面的耕地质量提升技术路径,切实抓好分区分类综合保护治理。

  “建”:农田建设。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完善田间灌排和生态防护工程,增强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管”:监测管护。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利用评价,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和管护机制,强化长期跟踪监测,确保建设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效”:减量增效。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少不合理投入数量,提高肥药利用效率。

  “绿”:绿色种养。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基础,积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改”:改良土壤。针对耕地土壤障碍因素,优化耕作制度,融合农机农艺,治理水土侵蚀,改良酸化、潜育化土壤,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升土壤基础地力。

  “培”:培肥地力。通过增施有机肥,实施秸秆还田,绿肥种植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平衡土壤养分,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能力。

  “保”:保水保肥。在适宜区域推行深松深翻整地,打破犁底层,增加土壤通透性和耕层厚度,实施保护性耕作,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和蓄水保墒保肥能力。

  “养”:轮作休耕。加大粮豆间套作、稻菜轮作、固氮肥田、绿肥种植规模,实现耕地用养结合,促进作物均衡增产增效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

  1.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兼顾油料、糖料、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重点县、制种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区域,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等标准规范,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宜机作业、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

  2.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还田,豆粮复合种植,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耕层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开展绿色技术联合攻关和集成应用,研发绿色高效功能性肥料等绿色投入品,推广适用土壤改良培肥、节水节肥节药、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农业绿色生产技术。

  3.推动绿色农田建设。在适宜地区有序推广保护性耕作,减少土壤扰动,降低土壤裸露,防治土壤侵蚀。在水土流失易发区,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因地制宜推行土壤改良生态沟渠、田间道路和农田林网等工程措施,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

  (二)促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

  1.强化农业生产投入品管理。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在金沙江、赤水河、九大高原湖泊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列出农药化肥禁售限售清单并建立销售使用台账。建立健全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定额管理制度以及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2.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推行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和科学用药,加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力度,推进茶园全面绿色化,鼓励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等优势农产品绿色化生产。在粮食主产区、园艺作物优势产区和设施蔬菜集中产区,推广有机肥替代、机械施肥、种肥同播、绿色防控等措施,示范推广缓释肥、水溶肥等新型肥料和高效低风险农药,不断改进施肥用药结构和方式。

  3.抓好农业节水清洁生产。推进农艺节水,推广水肥一体及喷灌、滴灌等农业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秸秆肥料化,集成推广秸秆还田土壤增碳技术,改造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装备。以沼液综合利用、有机肥生产应用为重点,有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提升土壤改良培肥水平

  1.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坚持分类分区治理,集成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技术,有序推进退化耕地治理。重点在酸化严重区集成推广施用土壤调理剂、绿肥还田等技术模式,逐步遏制土壤酸化趋势。选取pH值5.5以下的强酸性土壤区域,开展酸性土壤治理示范,合理施用农用石灰质物质等土壤调理剂,快速提升土壤pH值;配合实施秸秆粉碎还田或覆盖还田,绿肥种植还田,施用有机肥,综合治理、改良培肥酸化土壤。

  2.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支持畜牧养殖大县、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等重点区域,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推进绿色种养循环,探索建立粪肥运输、使用激励机制,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推行畜禽粪肥低成本、机械化、就地就近还田,着力提高有机肥资源还田量。

  3.推行绿色种植技术模式。在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前提下,坚持轮作为主、休耕为辅,调整优化作物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启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试点,在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等开展轮作,在石漠化等生态严重退化区开展休耕,实现用地与养地相结合,促进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

  1.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依据《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 1119),统筹考虑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土壤类型、种植作物、项目实施等因素,持续完善以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点为核心、以州(市)级和县级监测点为支撑的四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体系。按时发布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2.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以土种为基本单元,按每1万亩耕地不少于1个的密度,动态调整耕地质量调查样点,按年度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数据更新工作。每5年发布一次省级耕地质量等级信息。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等技术标准,在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实施前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专项调查评价,对项目区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开展实地取样化验,评价并划分耕地质量等级、测算粮食产能。

  五、重点工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新建项目区耕地相对集中,土壤适合农作物生长,无潜在地质灾害。改造提升项目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已建高标准农田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改造提升。到2025年,新建1500万亩、改造提升550万亩高标准农田。

  (二)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工程

  重点支持种粮养殖大县、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等重点区域,集成推广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等农业节水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等节肥节药技术,提高水肥药利用效率。整县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育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专业化、机械化、就地就近还田利用运行机制。到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326万亩,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1400万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6%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耕地土壤培肥改良工程

  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实施,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强工程建设与农艺农机技术的集成应用,示范推广一批科学施肥、安全用药、生态保育等绿色高效技术模式与先进适用装备,持续开展耕地土壤培肥改良。“十四五”期间,在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区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还田、酸化土壤改良等耕地质量提升措施覆盖率达90%以上。

  (四)退化耕地治理修复工程

  在土壤pH值小于5.5的耕地酸化区域,集中连片开展酸性土壤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合理施用农用石灰质物质等土壤调理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逐步减少化肥等投入品使用量。“十四五”期间,完成国家下达的退化耕地综合治理任务,建设万亩退化耕地综合治理修复示范区5个以上。

  (五)耕地质量专项监测工程

  为跟踪监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区域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现耕地生产障碍因素与设施损毁情况,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按照每3.5万亩左右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的标准,增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对农田生产条件、土壤墒情、土壤主要理化性状、作物产量、农田设施维护等情况开展专项监测,持续跟踪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到2025年,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的耕地质量专项监测体系。

  六、环境影响分析

  (一)环境影响

  《规划》涉及农田土地平整,配套建设水电路、堆肥等必要基础设施,肥药减量和增施有机肥,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等内容,主要目标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促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所采取的工程措施和技术模式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实施有利于加强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高原特色农业绿色发展。影响环境的潜在不利因素主要有:农田道路水渠等设施建设期,工程占地对自然景观产生一定影响;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施用不当,畜禽粪污转运处置期间,可能对土壤、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总体上看,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较小,并在可控范围内。

  (二)应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是积极开展农药化肥使用、畜禽粪污利用业务指导和动态监管,保障耕地、环境和农作物安全。三是科学设置农业废弃物处置地点,重点推广环境友好型新技术、新工艺,最大限度降低恶臭气体等不良影响。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提升耕地质量,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是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是农业农村部门重要的职能职责。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集聚要素资源,细化政策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做好耕地质量提升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安排、州(市)组织协调、县(市、区)贯彻落实、乡(镇)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加快形成省市县乡沟通顺畅、衔接紧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局面。进一步厘清政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责任,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实施方式,构建多层级、多部门、多主体共同抓好耕地质量提升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强化政策扶持

  统筹各类项目实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争取把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健全耕地质量提升稳定投入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耕地质量建设。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引进转化和推广应用,完善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标准体系,分区分类总结提炼一批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生产和综合治理技术模式。加强耕地质量管理和技术人才培养,重点配强县乡两级工作力量,加快形成与当地目标任务相适应的专业化队伍。

  (四)严格监督考评

  省级将各地耕地质量提升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等考核事项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范围,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各地要将耕地质量提升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内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耕地质量提升新路径。

  (五)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耕地质量提升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力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工作调研和督促指导,积极组织县乡村干部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观摩交流活动,客观全面地展示工作成效,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营造合力推进耕地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

  相关链接:http:/info/1418/365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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