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解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2-07-12 16:29 信息来源: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近日,省委印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脱贫质量怎么样、小康成色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看今年“三农”工作成效。当前,脱贫攻坚剩下的都是一些最难啃的硬骨头,全面小康“三农”领域还有一些突出短板必须补上。面对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复杂局面,全省上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毫不懈怠、真抓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围绕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决稳住“三农”基本盘,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深入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重点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为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同时兼顾与我省“十三五”规划、《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已出台政策文件的衔接,共5个部分29条政策措施。主体内容与中央1号文件基本对应,框架结构上略有调整。第一部分“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主要是全面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做好考核验收和宣传工作、坚决落实“四个不摘”、强化脱贫攻坚监督、谋划接续推进减贫工作6个方面的任务和政策措施。第二部分“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主要是稳定粮食生产、深入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稳定农民工就业5个方面的任务和政策措施。第三部分“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主要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农村供水和饮水安全、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强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扎实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加大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力度、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8个方面的任务和政策措施。第四部分“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主要是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4个方面的任务和政策措施。第五部分“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主要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优先保障“三农”投入、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推动人才下乡、强化科技支撑作用、抓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6个方面的任务和政策措施。

  三、《实施意见》的突出特点

  一是对标目标任务。《实施意见》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特别是我省“十三五”规划必须完成的硬指标,进一步细化举措、压实责任。二是聚焦脱贫攻坚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实施意见》提出挂牌督战、强化监督等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硬措施,以更大力度、更强保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补上“三农”领域短板关系全面小康的成色和质量。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基本公共服务相对滞后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最直观的体现。《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供水、人居环境、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生态环境等8个方面的短板,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回应农民群众关切。三是突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坚持“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深入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是我省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实需要,也是把小农户带入大市场,让大企业带动大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当务之急是要在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实施意见》突出分类施策,细化提出发展有机茶叶,花卉无土栽培,蔬菜、水果小包装,中药材配方颗粒,坚果、咖啡精深加工,肉牛、生猪规模化养殖和集中屠宰深加工等产业发展重点,提出制定完善投资奖补措施,抓好品牌打造和基地建设管理、认定、奖补工作,推动产品落在品牌上、品牌落在企业上、企业落在基地上。四是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农产品稳产保供,是“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实施意见》对稳定粮食生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稳定农民工就业、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等提出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目的就是要抓紧抓实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确保“米袋子”“菜篮子”货足价稳,确保农民的“钱袋子”富足殷实,让全面小康之年农民收入不下滑,幸福感、获得感不减弱。五是强化政策保障。针对农业农村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人、地、钱”等重点、难点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农村补短板6项保障措施,特别是在农业设施用地方面实现了较大的创新突破。中央1号文件中提出,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各省可根据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经研究,结合我省实际,将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设定为种植养殖用地面积的10%,最多不超过25亩。

 相关链接:http:/info/1418/301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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