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和“一案三书”工作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主动组织学习传达,尽快熟悉掌握,抓好贯彻落实。
二、在其生效后应尽快在执法办案中一一对照、严格执行,并充分体现在相关执法文书、执法档案、工作痕迹中。
三、“一案三书”制度所附带3种文书为新增农业执法文书种类,与农业农村部制定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与农业农村部本月新修订农业执法文书结合起来一并使用,在相关案卷中加以充分反映。
四、进一步做好对被委托执法乡镇的对接联系及培训指导力度,把相关新文书、新制度传达交代好。
五、各县区局应复查之前已公示的本部门自由裁量权基准,如采用省厅所制定的,应根据本次修订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并重新公示。
六、各县区局应梳理本县区所制定地方条例和政府规章情况,如确有直接规定为本部门执法事项、但其事项不在省厅所制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包容审慎清单中的情况,建议与司法行政部门对接协商,自行制定对应基准和清单并公示。
七、应以本次修订农业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和出台执法包容审慎清单“一案三书”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坚决杜绝不规范、不合理执法行为发生,大力保障良好有序营商环境,深化所属行业领域诚信建设。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