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申请注销登记,在临沧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临沧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章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处分剩余财产,并将《临沧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登记证》(正、副本)、临沧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印章上缴临沧市民政局。
特此公告。
临沧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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