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准章条标号 | 意见内容 | 处理意见及理由 |
1 | 3.2 | 品种筛选:主要采用株选、穗选、人工去杂等技术手段筛选出表现稳定、抗性较好、品质优良、纯度高的农作物种子。 | 采纳 |
2 | 3.2 | 品种筛选:主要采用株选、穗选、人工去杂等技术手段筛选出表现稳定、抗性较好、品质优良、纯度高的农作物种子。 | 采纳 |
3 | 3.2 | 品种筛选:主要采用株选、穗选、人工去杂等技术手段筛选出表现稳定、抗性较好、品质优良、纯度高的农作物种子。 | 采纳 |
4 | 3.3 | 大田用种:大田用种为米荞生产用种,即种子纯度≥ 90.0 %,净度≥98.0 %,发芽率≥85.0 %,水分≤ 13.5 %的米荞种子。与4.1整合为一条 | 采纳 |
5 | 3.3 | 大田用种:大田用种为米荞生产用种,即种子纯度≥ 90.0 %,净度≥98.0 %,发芽率≥85.0 %,水分≤ 13.5 %的米荞种子。与4.1整合为一条 | 采纳 |
6 | 4.1 | 建议种子质量改为选种。 | 不采纳,理由:选种已在4.2.1中作了说明。 |
7 | 4.1 | 种子质量既要符合GB 4404.3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大田用种的相关要求。建议:与3.3整合为一条。 | 采纳 |
8 | 4.1 | 种子质量既要符合GB 4404.3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大田用种的相关要求。建议:与3.3整合为一条。 | 采纳 |
9 | 4.2.1 | 米荞属常规型品种,要在花期进行提纯去杂,常用片选、行选、株选技术手段去除杂株,保证纯度,在收获时选择植株健壮,籽粒饱满,无病害的优良单株作为种子。建议改为:米荞属常规型品种,要在花期进行品种提纯,保证纯度,在收获时选择植株健壮,籽粒饱满,无病害的优良单株作为大田生产用种。 | 采纳 |
10 | 4.3.2 | 整地:米荞属于双子叶植物,幼苗顶土能力弱,根系发育弱,对整地质量要求较高,前茬收获后,及时去除田间杂草,用旋耕机细耙1-2次,使土垡细碎、平整、无杂草。建议:无需对米荞特性进行说明 | 采纳 |
11 | 5.1 | 建议明确播种量。 | 不采纳,理由:导致出苗的因素较多,需根据地块墒情、气候、节令适时调整。 |
12 | 6 | 建议明确具体追肥时间做到量化细化。 | 不采纳,理由:米荞比较耐瘠,基本不用追肥。 |
13 | 6.3 | 追肥:若土壤肥力不足或没有使用基肥,出苗后植株矮小,叶片发黄,应进行适当追肥提苗,一般亩用5~10kg复合肥(N:15 P:15 K:15)均匀撒施即可,也可用100倍尿素液进行叶面喷施。建议:复合肥含量标注有误,应改为(N:P:K=15:15:15) | 采纳 |
14 | 6.3 | 追肥:若土壤肥力不足或没有使用基肥,出苗后植株矮小,叶片发黄,应进行适当追肥提苗,一般亩用5~10kg复合肥(N:15 P:15 K:15)均匀撒施即可,也可用100倍尿素液进行叶面喷施。建议:复合肥含量标注有误,应改为(N:P:K=15:15:15) | 采纳 |
15 | 7.3 | 打叶摘心:米荞茎粗0.3~0.45cm,茎高100~180cm,宜倒伏,通过打叶摘心,可防止倒伏,增加分枝,促进生殖生长,可在现蕾前后打去顶端生长过旺的2~3片大叶,开花后不能打叶。建议修改 | 采纳 小区种植方式和管理在讨论稿中也有说明,可据此建议更加详细。 |
16 | 7.3 | 打叶摘心:米荞茎粗0.3~0.45cm,茎高100~180cm,宜倒伏,通过打叶摘心,可防止倒伏,增加分枝,促进生殖生长,可在现蕾前后打去顶端生长过旺的2~3片大叶,开花后不能打叶。建议修改 | 采纳 小区种植方式和管理在讨论稿中也有说明,可据此建议更加详细。 |
17 | 5.1 | 建议:公示中出苗率改为成苗率 | 采纳 |
18 | 8 |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积极有效地防治各种病虫害,防治过程中优先采用农业防控、生物防控、物理防控,辅以科学合理的化学防治手段,避免和减少病虫害的发生,并合理使用化学农药,降低成本和减少污染。化学药剂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GB/T8321.10的规定。建议修改为: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防治过程中优先采用农业防控、生物防控和物理防控,必要时采用化学防控,并合理使用化学农药,降低成本和减少污染。化学药剂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NY/T 393的规定。 | 采纳 |
19 | 8 | 建议针对米荞主要病虫害的防治措施应尽量细化,采纳并做了相应修改。 | 采纳 |
20 | 8.3 | 农药使用应符合GB/T 8321.10的要求标准运用错误,建议改为:农药使用应符合NY/T 393的要求。 | 采纳 |
21 | 附录A | 建议:病虫害防治方法进行细化,分别描述。 | 不采纳,理由:附录A中病虫害防治方法已经明确具体的防治方法。 |
22 | 编制说明 | 建议对编制说明进行修改核对完善,注意规范格式,章节顺序相对固定,不能随意改变,审查会要写入,动态更新。 | 采纳 并逐一修改完善 |
23 | 引用文件不规范,建议改为: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 |
24 | 征求意见不全面、不规范,建议修改。 | 采纳 |
25 | 编制说明7-8页 | 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说明,建议删除 | 采纳,并做修改处理 |
26 | 编制说明9页 | 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建议修改 | 采纳,并修改为:无重大修改意见,详见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
27 | 编制说明10页 | 增加“八、效益分析” | 采纳,并修改完善 |
28 | 编制〔一、(一)〕 | 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2021年“两会”和《“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精神改为“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临沧市第四届委员会的会议精神,推动《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制定临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贯彻落实” | 采纳,并修改完善 |
29 | 编制说明 | 文字上再提炼,更直观易懂。 |
30 | 标准文本 | 建议:《临沧市米荞栽培技术》改为《临沧市米荞栽培技术规范》 | 采纳 |
31 | 标准文本 | 规范格式 |
32 | 标准文本、前言 | 建议修改为: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临沧市种子管理站提出。 本标准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归口。 | 采纳,并修改完善 |
33 | 标准文本:1.范围 | 建议修改为:本文件规定了米荞生产栽培的播前准备、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贮藏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临沧市行政辖区米荞的栽培。 | 采纳,并修改完善 |
34 | 3.术语和定义 | 修改完善米荞术语和定义,删除品种提纯 | 采纳 |
35 | 4.播前准备 | 修改完善播前准备 | 采纳 |
36 | 4.2.3 | 删除拌种 | 采纳 |
37 | 5 | 修改完善播种量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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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6 | 修改完善6.施肥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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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7 | 修改完善7.田间管理 | 采纳 |
43 | 7 | 修改完善7.田间管理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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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8 | 病虫害防治改为有害生物防治,并对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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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9.2 | 对贮藏进行修改完善 | 采纳 |
51 | 附录A | 对附录A进行修改完善 | 采纳 |
52 |
53 |
54 | 4.2.2 | 建议修改为:播种前5 d~7 d | 采纳 |
55 | 8.3 | 建议修改为:利用虫害天敌或者生物产物性诱剂诱进行防治,具体方法详见附录A | 采纳 |
56 | 8.4 | 建议修改为:采用挂诱虫板、灯光诱杀或杀进行防治,具体方法详见附录A | 采纳 |